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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过犹不及?这就是了。
村民被林天赐他们一顿忽悠,确实是相信了白蛇是土地神,但一想到自己居然把土地神当成妖怪追打,还追到人家洞府门口想放火,那帮村民就有种大难临头的感觉。
反正得罪了,那该怎么弥补?
于是他们就连夜从村里凑了一堆祭品,还不知从哪听说要祭祀童男童女。
合适的童女没有,就找了个童男凑合……
林天赐不用问就猜得出到底怎么回事,忍不住扶额。
九年义务教育果然是有必要的啊。
拜祭土地神哪用得着这些东西,只要有香火供奉就够了,祭品都不需要。就算有,也就是点儿供果或是供奉一些稻穗麦穗,不需要三牲更不需要童男童女,会要这个的肯定是害人的妖怪。
看见他们三个出来,小男孩一边打喷嚏,一边露出祈求的神色:
“大哥哥大姐姐,你们是神仙吗?能不能让土地神别再生气了?”
配合着打个喷嚏就抖几下的单薄身影,看着着实可怜。
玲珑在林天赐背上悄声道:
“天赐,咱们是不是过火了?”
演戏演的太过分,这事儿还真是他们的锅。
谁知,那小男孩惊恐道:
“不过火不过火,是街坊们有眼不识真仙。”
众人一愣,冉青莲问道:
“小弟弟,你看得见这位姐姐?”
“是啊。”
凡人都是看不见鬼的,除非鬼化虚为实,故意显露身形,不然就算他在你面前跳极乐净土你也看不见,顶多会感觉阴风扑面有点不寒而栗。
哪怕是未筑基的修士,想要看见鬼都极为困难,全力运气于眼也只能稍稍看到个模糊的轮廓,根本看不清。
但就像常说的那句话,凡事总有例外。
凡人之躯,未修行之身,却能看得见鬼怪这种无形无相的东西,就只有一种可能。
——阴阳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