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一章托请
雷简夫信中没有提到自己下了多大的力气,只说是让苏洵切莫气馁,他还给张方平也写信了,要老张再荐!
其实老雷才是真正的热心人。
他给欧阳修的信中写道:“伏见眉州人苏洵,年逾四十,寡言笑,淳谨好礼,不妄交游。尝著《六经》《洪范》等论十篇,为后世计。”
“张益州一见其文,叹曰:司马迁死矣,非子吾谁与?简夫亦谓之曰:生,王佐才也。”
“呜呼!起洵于贫贱之中,简夫不能也,然责之亦不在简夫也。若洵不以告知人,则简夫为有罪矣。”
翻译过来就是:苏洵这人可以的,不过我老雷是没办法将他从贫贱里边拉出来了,但这不是我的过错,要是我不将他推荐给你们,那才是我没对。
言下之意就是,现在人交给你们了,老雷我名声不污地上岸了,各位看着办吧。
苏洵在这种情况下,纠结再三,决定给张方平写封信。
开篇说了两人之间光风霁月,不涉私情,可以无愧。
然而笔锋一转,但是如今我却有私事求张公,必将为君子所笑。
然后再转,事情涉及自己亲人,因此受到讥笑,那也是活该。
然后再转,但是如果今日我不主动,他日明公知道我家的情况,肯定也会主动,那时候就是明公被讥笑。
然后再转,与其明公他日被笑,不如我今日被笑,思虑再三,我还是决定将这事说出来。
文豪就是文豪,转了几转,才说到这件私事儿到底是啥。
自己有两个儿子,“龆龀授经,不知他习,进趋拜跪,仪状甚野,而独于文字中有可观者。”
“读孟、韩文,一见以为可作。引笔书纸,日数千言,坌然溢出,若有所相。”
然后写到爱子之心:“洵今年几五十,以懒钝废于世,誓将绝进取之意。惟此二子,不忍使之复为湮沦弃置之人。”
最后还是一如既往的恣肆激越不冷静:“将使轼、辙求进于下风,明公引而察之。有一不如所言,愿赐诛绝,以惩欺罔之罪。”
程夫人在后边看了,摇头道:“夫君,是不是行文太过了……”
苏洵说道:“张公乃知我者,定不见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