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况农民在官,贪吏狡胥,百端蚕食,比之雇人,苦乐十倍,民穷无告,致伤阴阳之和。
今来所言,万一少有可采,即乞留中,作圣意行下,庶几上答天戒,下全小民。”
这其实就是之前苏油意见的翻版,三个月后旧事重提,又拉出司马光来作伐,表示应当在详尽的统计数据基础上决定役法的设施。
高滔滔命吕公著会议。
吕公著立即上书,回答了苏轼提出的问题:“陛下聪幼,然天睿之姿,明见于事矣。
前祥制役法条卷,下诸路转运司考行,今得其实。
差、雇二法利害,前已详奏。
今天下大役,惟宁夏路城、河北防河、东西铁路为重。
州县上陈请施免役之法者为著,言量出为入,略许宽剩,其余罢减,民多乐从之。
其余重役非州县可成者,当入列户司,依预算拨给专款施行。
提举铁路局高士林,前行此法,造办铁路千两百里,未闻州县役夫有怨,良可行也。
斯亦世易时移,盖有弊于十年之前,亦有利于今日之后。
乞仍依雇役施法,以元丰六年至今役务为基,各州县预作谋划,慎量所需。
民力有余者减免宽剩,民力不足者调济国帑,则诸事可为,上下可安也。”
癸酉,诏:“诸路坊郭第五等以上,及单丁、女户、寺观第三等以上,旧纳免役钱并与减放五分,馀皆全放,仍自元祐二年始。”
“仍行雇役,作立预算,许支州县所余宽剩钱粮。”
“有不足者,转运司奏户部立项请款。”
“命祥定役法毕仲游重制条例具闻。”
安石相公的免役法,总算是保住了!
……
翰林是机要之地,学士下班后皆要落锁,称之为锁院。
朝廷多事,制撰纷冗,苏轼一入馆,就陷入了文章地狱。
此外还有不少请托和朝廷委派的任务,如大佬富弼、司马光、王安石的行状、墓志、神道碑之类,或撰文,或作书,不计其数。
司马光的墓志铭是范镇所写,其中引用了苏轼的《司马文正公行状》,却牵扯上了王安石,有“在昔熙宁,阳九数终,谓天不足畏,谓民不足从,谓祖宗不足法,即裒顽鞠凶”语。
范镇是提携苏家人的老前辈,与苏轼苏辙交情深厚,又同为蜀人,苏轼一贯尊称其为“范二丈”。
范镇写完墓志铭,托苏轼书法,苏轼辞谢道:“二丈之文,轼不当辞,但恐一写之后,三家俱受祸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