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为地方通政官,不得掌地方钱粮司法民政。如此,常科举子才不会担心这些外人抢了本地的地方官。
他们要立功,就通过为大军出谋划策、领兵作战这些容易实打实看出功劳的领域争取。就算只有算学之才或者刑名之才,那也只能当军需官、军法官,不能与地方争利。”
李素心里非常清楚,要让统治辖区内的人不羡慕流亡北士,最关键的就是要不让他们当容易捞油水的地方官,外地人只能做跟军事相关的实事。
而且对于流亡之人来说,那也确实是容易公开透明立功的领域,自古只有军功相关的功绩是不能造假的。
即使是文人,协办军需后勤调运,损耗率是否降低,出谋划策是否帮主将打了胜仗,这是最量化最过硬的KPI。
公平,透明,是消解两个集团互相猜疑的最大保障。
这一点其实原本的历史上,三国统治者中的孙刘两家都没怎么解决好。刘备手下始终有元从派荆州派和益州本地人的矛盾。孙权也有流亡北士和江东世家的矛盾,最后都要以某一派意志消沉、不肯全心全意为国出力为代价,才把矛盾暂时压住。
魏国倒是这个问题不明显,但那是因为魏国占领的地盘大,所以不用“沦陷区人才”也能过得很好,所以可以选择彻底牺牲沦陷区投奔者——
至少三国后期也没见哪些出生在益州扬州荆州的人才,成年后特地跑到魏国去求官还得到重用的。因为这类人几乎不存在,也就没问题了。
李素今天这一招,却是不仅要解决“战时科举的本地人与流亡北士之间矛盾”,更是想彻底给整个人事制度的地域矛盾找到一个宣泄口。
以后那些之前投奔刘备阵营的沦陷区老人,也能借着李素的启发更好的找准自己的定位、更好的和本地人同僚相处,那李素今天的建设,也算是功德无量超额完成了。
而“宾贡”这套制度,历史上也是经过考验的,确实发挥得不错。宋朝明朝都没有给留学生超国民待遇,始终既吸引了远人来朝也确保了本国读书人的凝聚力和国民优越感、自尊心,不会羡慕留学生。
宋朝来考宾贡的主要是高丽人和交趾人,明朝来考宾贡的主要是朝鲜人和越南人。尤其明朝到了最高峰的时候,宾贡含金量非常高。
如果一个朝鲜读书人来大明考中了宾贡进士后,只要他选择回朝鲜做官,基本上直接能被朝鲜国王授予六曹参议职务(六曹相当于大明的六部,参议就是六部的郎中,也就是正司局级)
……
幕僚们讨论了李素提出的宾贡的定位后,也觉得原则层面非常扎实,可以确保平衡本地人和外地人利益、确保国民待遇优先,凝聚人心。
当然了,大家对于后续那些“大义名分”上的细节也都心知肚明:今天李素建立的制度是“宾贡”制度,但实际操作时,其实一个真正的宾贡举子都没有。
因为法律意义上的宾贡举子得是外国人,所以绝对不能说从袁曹沦陷区流亡过来的士子是“宾贡举子”,只能说是“比照宾贡举子管理办法办理”。袁曹占领区依然是大汉疆土,只是暂时没有光复。
讨论完名分和效果后,幕僚们群策群力头脑风暴,很快又发现了一个操作层面的难题,那就是考试名额的分配:常科的名额分配,可是按照州郡,每个州每个郡多少名额,公事公办。
但对于沦陷区人民,显然不能这么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