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3章 公爵的制度设计没你想的那么简单(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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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治权,公爵确实不能在封地内干政。收税治民也都是地方官之职责。但陛下昨日朝议,与群臣商定,给公爵查账查税之权。毕竟是要食租税的,有权查验地方官是否有贪墨漂没。另外,在地方发展工商和产业,这些是民间行为,不算干政。”

汉朝法度,为了防止地方上拆县“卡BUG”,对于要拆的县的邻县发展水平也有要求。以防“拆出来一个县后,邻县的人口涌入,扩大到四万户以上,再拆。结果邻县却一个个被吸血没多少人”这种情况。

所以要是一个县四万户了,隔壁邻县一万户都不到,那时候就会选择把四万户的县的一些乡村面积割给人少的邻县,而不是直接拆。

所以,会稽只要发展到所有县都万户以上、部分县两万户、个别县四万户,就已经可以开启拆县进程了。按照这个算法,基本上有个30好几万近40万户,就开始拆了。

也就是后世浙南八市加整个福建,人口接近200万人就可以开始拆。

这还是比较容易做到的,就拿福建地区来说,西汉的时候一个省的面积只有东治一个县,到东汉有了建瓯和将乐,都是沿着东治这个闽江口的县城、往闽江流域上游开垦,人口多了之后拆出来的。

福建中部的泉州流域,历史上要孙权晚年才开发到能设县,南部的漳州流域,更是唐朝才设县。至于对岸的夷洲,什么统治都没有,法理上算是东治县的一个乡或者一个村吧。

要是李素将来发现了周瑜的藏身之地,从东治过去把周瑜再灭了,那夷洲也就合理成为他这个郡公封地的一个县下面的一个乡。

当然周瑜要是肯做做慈善,在被李素赶走之前把夷洲发展得人口多一点,确保夷洲加上东治县总人口四万户以上,那李素就能直接捡皮夹在夷洲拆一个县。

这些都是后话了,李素现在还不知道周瑜逃亡到哪里,也没工夫对付他。

刘备的朝廷对于防止公爵后代干政,也是做过设计了,所以只允许查账——他们当然不是防李素本人,李素这种圣人肯干政,地方上早就笑死了,百姓都会鼓腹讴歌,巴不得李圣公带他们进一步共同富裕。

防止公爵干政,防的当然是李素后世子孙,有堕落无能到只会搜刮不会建设种田的程度,还瞎指挥。

另外,查账之所以重要,也是因为公爵的租税和县侯的租税性质不一样。

列侯中的县侯,都是“食某县封邑数千户”这样的封法,户数额定之后,这些钱粮就全部是归县侯的了。一个县也不可能只有刚好这几千户人口,多出来的人口依然要上缴钱粮到郡里,帮郡分摊上缴中央的部分。

但现在的郡公,是兜底把一个郡或者至少是其中多少县封给某人了。但朝廷的中央政府也不可能从别的郡再调拨钱粮过来养着这个郡的官员军队,所以郡公的钱,其实只是一个郡地方财政的结余部分。

每年收上来多少,要由地方官先刨除掉本郡官员的全部薪俸和办公经费,再刨除掉这个郡驻军的粮饷、一切军需物资开支。这两块减掉后,剩下的全部钱粮理论上才是公爵的。

当然,这个过程是收支两条线的。也就是收税是地方官帮公爵收,绝对不允许公爵自己收。地方官分配好之后,再把属于公爵那部分给他。

这样才能确保“地方上的全部公务员和军人,性质上都依然是拿着朝廷的工资和口粮”,从而绝对忠于朝廷。要是直接公爵收税、把公务员和军人的钱给官兵,那不成公爵在养官养兵了?分分钟就是州牧和节度使的下场。

如何防止地方因为财权下放而出现割据王国,这点上汉朝中央朝廷已经有很丰富的经验了。

另外,除去官员开支和军费开支,理论上地方财政还有其他支出,主要是地方上搞基础设施建设,比如治水和修桥修路、造城墙盖官府,还有就是遇到灾荒时要赈灾。

这两部分的开支比较难界定。刘备昨天的朝会上最后有稍微讨论到一点,最后还是决定不做地方财政的硬性规定。

朝廷鼓励公爵从应收钱粮里分出一部分做好事、建设地方和赈灾,但不强迫。

反正地方百姓多了、能拆出更多的县,将来这个公爵的税也能多收、子孙后代能传的代数也多,是双赢的。

公爵应该学会自发帮助治下百姓发展繁衍,这也多多少少能补足秦汉地方官员流官制以来,官员治理政绩不考虑长远利益的问题。

整个帝制时期两千年,地方流官不考虑长远利益的毛病,一直是个无法解决的问题。因为地方官只做一两任,他就希望所有他做的举措的政绩,都能在这一两任的几年内体现出来。

当然,流官制比封建世袭制肯定是百利一害,绝大多数都是优点,仅仅这一点小瑕疵上不如封地世袭。

封地世袭的封君,比较容易为自己的封地上未来一两百年甚至更久的经济可持续发展考虑,毕竟这世世代代都是他自己的,也要施行仁政引诱别的地方的百姓来投奔,不能竭泽而渔。

诸葛亮就这样条分缕析地帮忙解读完了全部政策,总算是让李师的家人领会到了朝廷的良苦用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