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县丞将信收起来,道:“家里来信,说县令分了一个院子给我。”
下属眼睛一亮,“是城东的那些院子?”
方县丞微微点头。
下属就羡慕不已的看着方县丞,“有了这个房子,县丞和嫂子以后就算在北海县定下了。”
方县丞脸上也不由露出些高兴的神色,“我必不辜负大人的这份厚爱。”
内敛如方县丞也不由自得了一下,“家里还说,白大人还送了我一份家私。”
下属更羡慕了。
方县丞虽是一县县丞,县衙的二把手,过得却并不富裕,都比不上董县尉,更不要说宋主簿了。
董县尉和宋主簿都是北海县本地人,有自家的房屋,其中宋主簿更不必说了,出自宋家,不仅有主宅,还有别院呢,田地铺子都不少,所以即便不做主簿,他日子也很好。
方县丞不一样,他全靠薪水养家。
他不是北海县人,是从莱州过来北海县考试,然后从一小吏一步一步做到县丞的,十几年了,他不敢说不拿群众的一针一线,但绝对可以拍着胸脯保证他绝对是北海县里最清廉的。
收的最贵重的礼,还是得罪了宋主簿的商户送的半扇羊肉,让他从中调解。
他升到县丞,还是路县令为了和宋家斗法,把前一任宋县丞斗下去后提拔上来的。
那时候他妻子为了补贴家用,还要做了针线拿去铺子上卖呢。
只是他做了县丞以后,布庄上的人常给出过高的价钱,于是他便让她不要做了。
方家只有三个下人,一个是常跟着他外出的长随,一个是厨房里帮忙的妇人,还有一个则是在前头听候吩咐的丫头,什么活儿都做一些。
但他儿女多呀,一共四个孩子,都要读书识字,需要买笔墨纸砚,他们家的衣服都需要两年才做一次。
所以他们存不下钱买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