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布谷一直在说自己的写作技术需要突破,先是觉得自己不会写人物,后是觉得自己节奏不行,没有爽点,却是有点忽略故事最重要的就是有趣。
而有趣并不是直接和爽点、节奏一类的挂钩,而是和感觉直接挂钩,这才是关键!
并且其实无论是人物还是节奏,布谷本来都是有一定的长处的,虽不成熟,但也在慢慢的发展,不可妄自菲薄。
倒是现在在长篇小说的整体上,确确实实的欠缺功夫,毕竟不写完一本完整的书,无一领略到长篇故事的整体之宏伟精妙。
简言之,缺少完本经验,必须扎扎实实的写完一!
除此之外,写书的确最重要的就是靠感觉了,也就是所谓的“灵感”二字。
(其实很不喜欢“灵感”这两个字,一是整的它很高大上,有距离感,二是这东西不可捉摸,飘忽,没有安全感。)
至于灵感这种东西是否会枯竭,布谷曾经担忧过,后来不担忧,现在则是没有去想过这个东西了。
不担忧,一是因为布谷虽然没啥灵感,甚至因为理科思维的缘故下意识的排挤这东西,平日里的灵感并不算多、也不算顶尖,但过往证明,只要我用心写,完全可以讨口饭吃。当然,这里面有诸多因素,文风之类的(这都过百万字了,也不怕自爆不是萌新了)
二则是写这的中间有领悟到“维持写作生涯的关窍”:除了不断保持年轻的心态之外,,适当的也应该什么样的年纪(心态)写什么样的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