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两指头宽、一米长的雪白颀长骨刃,配以永歌森林的橡木做的护手,造型还凑合。
不过嘛!
玩家出身的他固然是颜狗,属性相差太大的情况下,只能凑合。
毕竟按照游戏设定,这玩意大概有80点的每秒伤害,配合增加耐力和敏捷的属性,以及自带【暗影烈焰】和【火焰】双属性攻击,不是神器也算是准神器。
他没什么好挑的。
他举起长剑?在布劳缪克丝双肩各点了一下:“吾——麦当肯*斯坦索姆公爵?以家族的名义,封你为吾之骑士!”
“感谢吾主!”
没办法?女公爵的领地是被拆得最干净的。祖金带的巨魔?冲出祖阿曼后第一个拆的就是她的地盘。她实在是一穷二白了。
转封都只是走个过场。
“你去瑟里耶克那里听令吧。我期待着你们两个能凑个伯爵的功勋出来。”
这对跨种族恋人,当场在众人的哄笑声中闹了个大红脸?但愣是没有反驳。
如今,麦当肯手上还多了个达隆郡?不过将考林城分封出去?起码‘损失’还在控制范围内。最近因为太多难民涌入领地,这些家伙在兽人逼迫下,发了疯似的,个个都是最优秀的打工人?搞得麦当肯资产暴增?很是烦恼。
话说,老泰子的手笔,他也能理解。
他麦当肯已经是典型的功高震主。
跨越传统的大领地加封不是不行,但加哪里?
总不能把安多哈尔加给他吧?
一个人拥有两个大领,那他是国王还是米奈希尔家是国王?
抽走莫格莱尼和阿比迪斯这两个前代国王留下的‘钉子’?就是代表王家对他的最大信任。
另一面,兽人过境之处?简直寸草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