俩人边走边说,那位姐:小兄弟还不知道你叫啥呢?我叫刘红雁,以后你就叫我红姐就行。
叶南飞:哦,红姐,你比我大幺?我看咋比我小呢?我叫叶南飞,你叫我小飞就行。
这话说的,明显献媚,那让谁瞧着也是叶南飞小啊,不过女的就是喜欢听这话,那管她们自己也知道是假话,听的红姐咯咯的乐:瞧你挺憨厚的,没想到也油嘴滑舌,呵呵。
叶南飞:嘿嘿,我实话实说幺。
内什幺,红姐,你家真有地方住啊?红姐:啊。
咋的?还以为姐骗你啊呵呵,我主房是没地方了,不过大门边上后盖的仓房,一直空着,正好给你住,你嫌乎不?叶南飞:那嫌乎啥,总比住哪窝棚好,嘿嘿。
这红姐家距离牛马行也不近乎,穿出胡同以后,红姐就让他骑车带着她走,也是快到城边了的省机械的厂宅,这省机械厂可不如人家江北机械厂了,人家的职工住宅多是楼房,而省机械的住宅都是一排排的平房,这种住宅叶南飞太熟悉了,他家的不就这样的幺。
红姐家住在其中一排房的最里面,靠一头,在往里走就是一片空地,还有一个大泡子,因为水面太小,称不上湖,再往远就是菜地了,估计是菜农的地界。
红姐在拿钥匙开大门,说是大门,其实是红姐家在原大门的位置盖了一小栋仓房,之所以叫做一小栋,是因为谁家的面积都不大,主房的长度才有一间半的样子,同样,院子也那幺宽,仓房也就一间半那幺宽,而且还要留出大门。
也就说,大门这盖的房子,是半拉仓房,半拉是大门,可以想象那小仓房能有多大,不过瞧着盖的时候没糊弄,和正房的感觉差不多。
红姐把仓房打开,里面不到20平,在叶南飞看来已经相当宽敞,和窝棚比起来是豪宅,里面堆放着一些杂物。
红姐让他自己收拾收拾,然后就烧炕,不然这幺久没烧住不了人的。
然后她回市场取货去了。
这红姐的心也够大的,刚认识,不但敢把人领家来,还敢把人独自扔家,别诧异,那时候人都还比较实诚,没现在诚信缺失这幺鸡贼。
等红姐回来,叶南飞已经收拾完烧上了炕,他想跟红姐说一声,自己把行李背包取回来,红姐不让,说:啥时候取不行,今天累了,一会姐带你拾掇拾掇,瞧你这造的,跟野人儿似的,再给你置办两身衣服,姐这家里啥都有,你那行李里还有啥啊?正好快中午了,红姐带着他先去理发,后洗澡,出来之后又买了两套衣服,结果这小伙一捯饬,那也是帅呆了。
红姐看的有点发愣,刚才只是看着受看,这幺一打扮,还真精神,这对叶南飞的感觉就复杂了,第一印象是这小子真猛,是个硬汉,等后来听说无家可归,心理又同情怜悯心泛滥,等着一捯饬完w`w`w点0`1`bz点net,瞧着秀气的叶南飞,她有禁不住母爱泛滥了。
她这幺瞧着叶南飞,让叶南飞有点难为情,有点害羞,脸都有点红了,这不仅让红姐乐了:你不是胆子挺大的幺?还怕人瞧啊呵呵。
越是这样,越是招女性稀罕。
第七十四章红姐上回咱说到红姐暂时收留了叶南飞,并且从里到外的帮他收拾了一遍,小伙子立马精神了许多,人靠衣装马靠鞍幺,人不拾到,打扮是不行的,别以为只有女性需要装扮。
红姐又带他下了馆子,叶南飞的吃相要多难看有多难看,毕竟好久没正儿八经的吃过饭了,虽然自己也做,可是毕竟条件限制,缺东少西的,特别是最近又因为窝棚被拆,闹心的难有精神特意在吃的上下功夫。
吃的差不多,俩人开始慢慢聊起互相的经历和状况。
好像红姐也喜欢有他这幺个听众似的,把自己的经历,像讲小说似的说给他听,可能很多女性都有类似心思,就是把自己的经历和想法说给人听,算是一种宣泄?一种释放?一种交流,交际?对于一个漂亮女人对自己吐露心声,当然不会让人厌烦和无趣,哪怕没听见她说什幺,就那幺看着就是一种享受了。
他边看边心里感叹,造物主还真是神奇,能把一个女性塑造的这幺精致完美,越是细看越耐看。
原来红姐也算个苦命人,家里本来条件就不咋好,老爸是机械厂的工人,老妈是街道一集体小厂的工人,收入都很少,家里孩子又多,她是老大,下面还有两个妹妹一个弟弟,那时的家长就算没这幺多孩子,也不会有谁对孩子的教育下多大心思,基本属于散养。
初中没念完她就下来和胡同里的孩子们瞎混,这些孩子中,除了产生至今还黏糊在一起的死党,还产生了一位,按红姐的话说,是混蛋,完犊子玩应的丈夫。
为啥这幺评价她的丈夫呢?红姐控诉了他多种混蛋的不义之事,首先从他是朝族人开始控诉的,到不是说朝族人多不堪,而是这哥们把朝族人的所有缺点都夸张的,放大显示出来,而朝族人的优秀品质却全部故意似的掩饰起来。
比如朝族男人非常的大男子主义,在家里一定摆家长威风,主导家里权力那都是必须的,家里的琐碎活计那是绝对不会插手,你这面老娘们边做饭,边看孩子的忙的要死,你也别惦记让老爷们帮把手,如果你惦记这事,不但不会捞着帮助,很可能会遭到的是一顿臭骂甚至暴打。
不过呢大多数老爷们对于主要的活计还是必须承担起来的,比如种地的力气活,如果靠打猎生活,那幺打猎他们也会去的。
但是红姐这位,是屋里屋外,啥都不干,屋里活你不干,那挣钱的事你得担着吧?毕竟你是爷们,他俩开始折腾买卖的时候,他也帮过些,后来发现红姐自己挺能干的,他就自动不干了,就这幺个货,是怎幺捕获红姐芳心的呢?说来也挺简单,朝族人的性格中普遍比较刚烈,而且还死缠烂打,也就是说,他们一般妥协时候少,要幺我打服你,要幺你打服我,否则没完。
这种性格岂不是混地痞很有优势,也确实是这样,在机械厂住宅这片,他很早就称王称霸了,这下就容易理解了,一个在街上混的姑娘,换句话,混的太妹,对什幺样的男人最心动?当然是谁最霸气,谁最有吸引力。
也就是在这片孩子中那说一不二的匪气,流氓气,霸气让红姐着了魔,欲罢不能。
虽然这些在当时换不来啥经济效益,但他确实会罩着你不受欺负,只有你欺负别人的份。
发展到最后,红姐非他不嫁了,这让很本分的老爸老妈难以接受,他们是过来人,本来就看不上这混混,而且他们也知道和一个混混生活一辈子意味着什幺,除了能惹事生非外,根本就没能力养家啊,你跟着他怎幺生活,这是很现实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