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麻煩(1)(3 / 3)

My Girl 午夜人屠 3887 字 2021-03-04
请收藏本站,并多收藏几个备用站点:

好像没那么好笑,故事也好像没那么精彩,最重要的,是已经没有当

时那种急于分享的心情了。

所以,才会在想到的第一时间写下来,贴给陌生人看吧......

不过,有些理由,是没必要说给别人听的。

M:我要赚钱买苏菲!

水:大叔你是女的!?(惊呆)

M:(擦汗)不是啊......

水:那你......是变态吗?(惊恐)

M:喂!苏菲只是我们对某款数码产品的昵称啦!!!

水:哦......吓死我了......

M:(抠鼻)说正事啦!问你为什么写文的原因,其实是想跟你

说,写文章本来是娱人娱己的事。如果是出于爱好,那么写自己喜欢

的故事就好,但如果为了赚钱,恐怕还是要迎合一下读者的口味。

水:嗯嗯!

M:你发给我的文我看了,觉得写的不错,但是还是有点小建议

水:(开心)(期待)

M:首先从描写上说,你的文字侧重点不是很强,用词还可以,

但是用的地方不对。

水:(疑惑)不懂。

M:写文章,应该有简-繁-简这样一个修改的过程。第一个简,

是指用最凝练的语言,将要讲述的故事表达清楚,把情节路线铺开。

然后在繁的步骤,加入对细节的描写润色,人物的语言动作、景物的

杂陈铺列,都在这个阶段完成。然后在第二个简,则需要把细节描写

中所有和主题无关的,只为了炫耀文采而加入的词句全部删掉,只留

下有助于表达文章思想的东西,让读者读故事时候不被多余的东西打

扰,连贯地一口气读完。

水:好深奥的感觉......

废话,这套理论是当年我的大学语文老师传授的,成为我后来装

逼的一大利器。一个小丫头要是随随便便就理解,那说明:我的老师

水平太次,我文章写得不好全是他的错。

M:没关系,慢慢理解。我觉得现在你的文章,就是禁锢在了”繁

”的阶段,什么都写,但是贪多嚼不烂,虽然乍一看文风很华丽,仔

细阅读的时候,却发现故事情节被沖淡了。

水:是这样啊......(委屈)

M:别丧气,你还小呢,能写成这样已经很好啦!(鼓励)

M:刚刚说的是描写上的,下来是情节上的。

水:还有问题吗?(可怜)

M:(尴尬)对啊......

水:说吧,我撑得住!(强悍)

M:呵呵。刚才说了,写文章,写给自己看和写给读者看是不同

的。你昨天发给我的两篇,比起故事,更像是日记的感觉。作者写文

,尤其是心情文,能让读者接收到的真实想法大部分情况下连一半都

达不到,会错意的情况反而比比皆是。所以,写心情给读者看其实并

不是什么讨好的行为,我的建议还是要加强故事性。

M:当然不是说你写的不是故事,而是我觉得有点重心不明。虽

说文章是来源于生活,但若生活太平淡的话,写进故事时是需要一点

润色加工的。现在这个时代,没有几个人有心情、有时间、有兴趣去

倾听别人的心声,大部分读者更加喜欢浅显的文章,他们在意的不是

文字有没有深度,而是故事够不够虐心或者够不够搞笑,尤其是我们

文学社面对的读者都是些比你还小的群体......

水:这一点我倒是能理解。因为我经常把写好的东西给别人看的

时候,他们都不知道我在写什么......(委屈)

M:呵呵,所以啊,我觉得如果你真的喜欢写作的话,应该慎重

考虑自己要走哪条路线,迎合自己,还是迎合读者?

水:不能两个都做到吗?

M:可以啊,但那至少是要先做到其中一条,然后慢慢向另一边

平衡吧。

水:哦......那大叔你是哪条路线?

M:我吗?不告诉你!(酷)

其实不是想告诉她,而是我自己也搞不懂了。要说一开始写第一

篇色文的时候,确实是为了迎合自己多一点,但不知为何,按照自己

的想法和口味写出的肉戏,读起来反而完全没有感觉。之后的文章,

大部分都是为了心里的一时沖动开了篇,搁下一段时间后,再提笔,

却是抱着完成任务的心情。这样子,很难说是为了迎合自己吧?

而迎合读者就更谈不上了,因为基本就没读者嘛......(摊手苦

笑)

水:大叔你很奸诈哦......(鄙视)

水:还有其他问题吗?

M:没有了吧......不过,如果可以的话,给角色起名字可以稍

微现实一点,至少雪雨胭脂这种名字就不要再出现了吧,读起来好怪

的说。

水:哦......

水:大叔,关于怎样写好故事有什么建议吗?我总觉得情节稍微

复杂一点,我就会写乱了。(抓狂)

M:这个嘛......你知不知道蔷薇体?

水:不知道......

废话,你知道才怪!这是我的第二个装逼法宝。要说那种文体,

大概几百年前就有人开始在用,不过后来被我无耻地用自己的文章冠

名拿出去招摇撞骗,也确实唬到几个人的说。

M:关于蔷薇体,要解释起来很难,但它确实是一种在叙事上,

尤其是讲述复杂情节上便利到几乎作弊的文体,我找篇范文给你,你

看了就明白了。

水:好!!!

我得承认,在知道这丫头和我同在一座城市后,心里有了点不那

么单纯的想法。也许是最近在院子看关于小妹妹的闪光文看得多了,

总希望自己也能认识个小妹妹闪闪光吧。所以,我很想试试这个小妹

妹开放到什么程度。

蔷薇体的文章我写过不少,但是每一篇都很变态,这样的文章交

给一个十九岁的小女孩去读,多少有点冒险。但是,对我来说,她喜

欢的话,以后话题就可以更开放,更搞不好真的可以约一下;她不喜

欢的话,以后可以不必多说话,趁机甩掉这个麻烦。怎样都没有损失

发给她的文章是芋头写的《桥梁》,我有特意强调”是我一个朋

友写的”。这是一个中年男人该有的心机。通常情况下,我们在网络

上会主观地把那些以”我同学”、”我朋友”、”我同事”的名义发表出来

的私密事件当作叙述者本人身上发生的事,所以,我越是这样对她强

调,她越是会以为就是我写的。为何要这样做?第一,这篇文章确实

比我的那几篇写得好;第二,如果阿水真的不喜欢色文,而我又万一

要修复关系的话,可以拍着胸脯摸着良心告诉她那真的不是我写的;

第三,也有可能阿水对色文极度反感,看了以后把我当做变态直接报

警。当警察上门的时候,我会直接把芋头供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