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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ksen2016/07/25字数:32795
第十四章我爱你
国庆假期对沈惜没有实际意义。对于他这样的逍遥派来说,如果他放心书店和茶楼的员工的能力和态度,只要他愿意,每天都能给自己放假。
但这难得的七天长假,对平时必须按时按点上班的人们来说,还是很有意义的。
就拿王逸博请沈惜吃饭这事来说,自从上次沈惜帮他解决了难题,他就一直说要带上女朋友请三表哥吃饭以示感谢。可就在那晚之后没多久,新学期就开始了,一直没能抽出时间。好不容易挨到国庆长假,他才终于在放假的第二天晚上把沈惜约了出来。
一起吃饭的就是兄弟俩加上王逸博的女友,所以也没讲究什么,找了家火锅店。
沈惜第一次见王逸博的女友张沐霖。
她个子在160cm上下,略显清瘦,但应该有肉的部位明显还是很有料,皮肤很好。小巧的瓜子脸,五官精致,嘴唇略薄。戴着一副紫色渐白纯钛镜框眼镜,短发齐耳,看上去很是干练,似乎比王逸博还要成熟几分。
本以为张沐霖和王逸博一样都是英语老师,聊起来才知道她原来是教数学的。
也不知道王逸博此前是怎么向她介绍自己的,沈惜看得出这女孩对自己很热情,还规规矩矩地向他敬酒道谢,话里话外满是亲近的意思。
看着就比王逸博更会做人。
细细一问,才知道原来这姑娘比王逸博大了差不多两岁。
看着张沐霖今天的举止谈吐,不像是热血上头,就能冲上去和刘凯耀干架的性子。对此沈惜倒是很有些疑惑。但他随即又自嘲似的笑:「事情都过去了。管那么多干嘛?万一人家当时正义感突然爆发呢?」
沈惜和王逸博关系一直以来都很好,又碰上开朗懂事的张沐霖作陪,总的来说,这顿饭吃得十分愉快。
其间趁着张沐霖去卫生间的机会,王逸博凑到沈惜身旁,问:「三哥,你觉得霖霖怎么样?」
「什么怎么样?她是你女朋友,又不是我的相亲对象,你干嘛问我怎么样?」
「唉,我那么爱她,哪里还需要考虑这种问题。我是说,从长辈的角度看,你觉得我妈会不会喜欢她?」平日在沈惜面前总有些倚小卖小的王逸博这会儿看上去半点没有开玩笑的意思,满脸紧张兮兮。
沈惜一愣:「啊?小姑还没见过这丫头?你不是和她谈了很久了吗?」
「没,我没敢……」王逸博苦着脸,「我妈那人,你也知道,我看着就有点怕……霖霖比我还大两岁……」
沈惜理解地点点头:「我懂我懂……」
随即却又换了口气:「人家比你大两岁,你还一口一个'霖霖'叫得那么溜,我一直以为是个小丫头呢!你该叫她姐姐,懂不懂?」
王逸博瞪大眼,仔细琢磨了会,最终想明白沈惜这些话纯粹只是耍他,并没什么深意,脸又苦了起来:「三哥,我跟你说认真的!」
「我说的也是认真的。」沈惜在桌子上转着眼前的空酒杯,王逸博很狗腿地端起酒瓶,为他满上了一杯。
沈惜拍了拍他的肩膀:「孺子可教!」
王逸博嘿嘿笑,摆出一副洗耳恭听的架势。
「你也知道自己在跟一个比你大两岁的姐姐谈恋爱。这个呢,可能是最严重的问题。大上几个月,关系不大,但她大了你差不多两年,要说小姑完全不介意这一点,是不可能的。不过就我对小姑的了解,她应该不会因为这一点而死揪不放。她最看重的,应该还是你到底喜不喜欢这丫头,还有呢,就是这丫头对你好不好。」
「那还用说……」王逸博一拍大腿,正要详细描述自己和张沐霖之间如何情比金坚,沈惜一把将他的的手按在腿上,示意他稍安勿躁。
「别激动,别激动……你呢,不用问也看得出你肯定很看重和霖霖之间的感情,不然上次也不会那么紧张,怕刘老三报复她;今天也不会找我谈这个事。但你得明白,你们俩之间关系多好和让你爸爸妈妈明白你俩之间有多好,这是两个概念。Understand?」
王逸博若有所思地点头。
「你得想办法让小姑知道,比如你的业余时间基本上都跟霖霖待在一起,舍不得分离;霖霖很贴心地关心着你的衣食住行,你现在的衣服鞋子、日常用品她都有份;你工作里有些什么难处,她会跟你一起商量,帮你解决,为你分担压力……总之,她帮你很多,也给你很多,你现在工作、生活,都离不开你的霖霖了……这些话你总会说吧?总能找到一些实例来说给爸妈听吧?」
「嗯嗯嗯……」王逸博一个劲点头。
「还有一条,是你千万要记住的!绝不能为你的霖霖,跟小姑吵。有很大可能,一开始小姑会不赞成你和她在一起,你要做好心理准备,绝对不能急。千万千万不能让小姑觉得你现在身边多了这么一个女孩,就敢和妈妈瞪眼了。你是她儿子,就算你敢和她瞪眼,最多被骂几句,还能怎么样?可罪名就全落在你女朋友头上了。儿子为了女朋友跟妈妈吵架,最后十有八九倒霉的是女朋友。你得和风细雨的,跟妈这儿陪笑脸,还得让你妈知道,是你女朋友平时一直和你说,甭管家长是啥态度,在家一定得规规矩矩的。这样争取让她在小姑那儿留个好印象。最后呢,不管你态度多好,要记住,自己的女朋友,自己一定要挺住。时间一长,你妈自然就明白,这丫头,你是认准了……」
「嗯嗯嗯……」王逸博抠着膝盖,满脸严肃,像在默背这些话。
沈惜从锅里捞出一片莴笋,放入口中,轻松一笑:「也别那么紧张。除了比你大两岁这一条以外,我看这丫头应该能让小姑满意。大原则上,你就把握两条:一个是绝对不能表现出有了媳妇忘了妈;一个是必须在自个媳妇背后替她顶住。剩下的就见招拆招啦。」
王逸博又是一拍大腿:「好嘞!这两天我就抽时间把霖霖带回家!」
「这就是你自己的事了。话说回来,怎么过小姑那关,我多多少少还能给你出点主意。但是和女朋友的感情这一条,你就只能靠自己去把握了。」
王逸博眼睛一亮,正要开口,沈惜连忙摆手:「别别别,我知道你要说什么。你这一开口,准都是你的霖霖有多好。这我信。话又说回来,就算她身上有什么不好的,冲你现在和她之间这么热乎,你也看不到。我呢,就是给你提个醒。找女朋友,你还是得自己先看准了……甭管感觉有多好,还是得从不同的角度多想想多看看……」
王逸博突然觉得沈惜的神色变得有些落寞。
这时,张沐霖从卫生间回来,两个人之前的对话自然就没有继续下去。
吃完饭,王逸博问沈惜要不要和他俩一块去KTV。沈惜以「不愿做电灯泡」为由推脱了。
他说的当然是实话,谁会傻到这种时候和一对恋人一起去KTV?
但他之所以想都不想就推脱,还有另外一个理由,那就是他已经和别人约好,第二天要一起去唱歌。沈惜可不想连着两天都泡在KTV里。
唉,为什么别人一到国庆假期,就意味着休息,我就得在这几天到处赶场呢?
第二天与沈惜有约的,是巫晓寒。
对巫晓寒一块去唱K的建议,沈惜持一定的保留意见。他觉得一共就俩人,坐在KTV包厢里很有可能变得冷清又尴尬,要么就是没人唱歌导致冷场,要么就是两个人不停唱直到累死。
为什么不找个地方坐一坐,喝点东西聊聊天呢?
可是巫晓寒执意要去唱歌,沈惜也就由着她了。
两人约在下午一点半,约会的地点就在离沈惜家不远的一个商业娱乐广场。
沈惜订了一个小包厢。巫晓寒比他只晚到了十分钟左右。
今天的巫晓寒,一如既往的优雅美丽,穿着一身合体的丁香紫色包臀连衣裙,配Tiffany纯银心型项链,看上去在简约中透出几分贵气。
很多男男女女一旦开始闹离婚,就会变得和往日大不相同,本性也好,伪装也好,平素里的斯文、雍容、理性等等都会被撕破,闹得十分难看,好端端的人,浑身上下戾气满满。但在巫晓寒身上,却看不到持续了几个月的离婚官司给她造成了什么影响。
刚在沙发上坐稳,巫晓寒就伸出自己的左手,在沈惜面前不住挥动。
只扫了一眼,沈惜就看出这只手与往日的不同。
「这样一个结局,虽然是遂了你的心愿,但我该说祝贺的话吗?」沈惜皱皱鼻子,略显无奈。
巫晓寒的左手无名指上空无一物,一直戴着的婚戒不翼而飞,这意味着她已经正式离婚,再加上此刻她脸上轻松的笑容,更说明她还得到了的女儿抚养权。
当然,沈惜无法确认,这事儿究竟算喜事还是坏事。
巫晓寒扁扁嘴:「说吧!我也想听听对这事儿,你还能说出什么样的贺词!」
沈惜伸手挠了几下鼻尖。这还是他第一次要祝贺别人离婚。
头疼了片刻,终于让他想到一句相对还算得体的话。
「二人若不同心,岂能同行?祝贺巫大小姐在人生旅途上和一个不太合适的旅伴说了再见。」
「咦?你还读过《圣经》?」巫晓寒略感讶异。
沈惜翻翻白眼:「什么叫『我还读过』?貌似我读过的书,应该比你多那么一点点吧?」
巫晓寒撅撅嘴,纠正了自己此前的说法:「好吧,算我说错。应该这么说,你也读《圣经》啊?」
沈惜老实承认:「只是翻过两遍,记得一些片段而已。」
「好吧……」巫晓寒也没真把沈惜究竟读没读过《圣经》的事放在心上,她此刻想的是另一码事,「我本来还以为你会对我说,祝贺我旧人去了,心结解了,所以……」
「嗯?」沈惜有些发懵。「旧人去了,心结解了」这八个字怎么听怎么耳熟,但他却想不起来在哪里听过。
巫晓寒做出一个很不爽的表情:「你都忘了?」
「你在说什么?」
「哼!男人啊!都是这个样子!」巫晓寒大失所望,「真是不可信赖啊!什么承诺都能抛到脑后,连你都这样!」
沈惜一头雾水:「姐姐,你到底在说些什么?」
「哼!不说了!老娘要唱歌!去,过去帮老娘点歌!」离了婚的巫晓寒仿佛一夜之间从人妻人母回归到了青春正盛时的大小姐时代,使足了脾气。
「好嘞,姐姐您想唱些什么呀?今天就咱们俩人,您唱个痛快,我给您伺候着!」沈惜倒也凑趣。
巫晓寒满意地点点头:「乖!伺候得好!姐姐给你吃糖!」
她唱的第一首歌是许茹芸的《破晓》。
「忘了时间,忘了人会改变;忘了亏欠,忘了梦只剩一瞬间。看你还肯依恋,我也舍得沦陷。对你已无语言,一心想搁浅。关上门窗,锁住长夜漫漫。陪你一段,却赔上我一生遗憾。无力爱到永远,至少留住缠绵。不懂爱情,有那么多苦难……」
巫晓寒从小就是文艺骨干,能歌善舞。这首歌她唱得动情。从沈惜坐的位置回看,巫晓寒神情淡然,看上去只是特别认真在唱歌,像在缓缓讲述自己的心情。但她此刻心底究竟在想些什么,就只有她自己最清楚了。
「我爱你到明天,从此不再相见。任誓言,一千遍、一万遍,一千年、一万年,牵绊我,不能如愿。我爱你到明天,不留一句怨言。任昨天,心再痛,爱再甜,风再冷,人再远,任一切如云烟,我也心甘情愿。留你到破晓,决心把你忘掉。夜夜盼你到,比心死还煎熬。早知道,你对我太好,只是不能到老。倒不如,爱过了,就够了,苦过了,就忘了,你我形同陌路,天涯海角……」
听到最后一段,沈惜耳边像响起一声沉重的叹息。
「早知道,你对我太好,只是不能到老。倒不如,爱过了,就够了,苦过了,就忘了,你我形同陌路,天涯海角……」
三十岁的人,听到这段歌词,总会比十几岁的小孩更有感触。
巫晓寒一口气唱了四首歌,和《破晓》基本都是同类型歌曲。沈惜倒也不觉得有什么奇怪。无论巫晓寒现在对周旻究竟还抱有什么样的感情,毕竟他们之间有过十多年的感情和五年的婚姻。无论她性情多么洒脱,刚离婚没几天,总不能指望她马上就在KTV开唱《嘻唰唰》。
所以沈惜只是静静坐在一旁,每当巫晓寒的视线落在他身上,便轻轻鼓掌。
巫晓寒总是展颜一笑。
唱得累了,巫晓寒终于放下话筒,靠在沙发背上休息。沈惜为她点了杯果汁,但她还是给自己倒了杯酒,和果汁换着喝。
歇了一小会,巫晓寒仰起身,对沈惜说:「我不大会唱男人的歌。你会唱《命悬一线》吗?我想你唱给我听。」
「啊?」沈惜有些为难,「歌我倒不算陌生,可是这歌有点偏门,这儿不一定有。」
巫晓寒十分执着:「那不管。我很想听这首歌。你唱给我听嘛!机子里没有,你就清唱啊!」
不太习惯拒绝巫晓寒的沈惜只好在点唱机里搜找,居然还真让他找到了这首原创歌手河图的《命悬一线》。这首歌他不算很熟,但总算听过很多遍,歌曲本身并没有什么难度,唱起来倒也还顺口。
其实,不用唱,他也明白巫晓寒为什么想听这首歌。毕竟这首歌的歌词一定程度上能反映巫晓寒现在对爱情的看法。
「广场上有多少人在表演,努力试验去投入热恋。有人反复说着誓言,用力相信信念,离去时却仓促像一阵烟。世界从来没有所谓永远,一切愈美也就愈会变。快门企图凝固时间,不知举止肤浅,谁能够把幸福存进相片。一刻高山一刻深渊,陌路同途并肩沦陷,从开始之后到结束之前。什么操控种种收拢成掌中的线,让所有表情都映射终点。有人曾沿着世界绕几圈,最完美飞机舷窗中的侧脸。在云端回忆过一生画面,到最后哭泣在坠毁的一瞬间。有人曾站在金字塔高点,最廉价数不清妒忌与羡艳。走过了这段万人簇拥路,逃不过墓碑下那孤独的长眠……」
进入间奏前,沈惜回头看了眼巫晓寒。见她盯着屏幕上的字幕,嘴唇微微开闭,喃喃地跟唱。
「……广场上有多少人在表演,努力试验去证明永远。有人追过岁岁年年,谨记约定时限,转身后却忘了如何思念。一刻海水一刻火焰,陌路同途并肩沦陷,从开始之后到结束之前。什么操控种种收拢成掌中的线,让所有表情都映射终点。一句话从生涩说到熟练,台风雨造访了风球第几遍。总有人情愿去吞下谎言,看不到甘甜后要背负的锁链。一首歌从深情唱到敷衍,坏掉的卡带它倒不回从前。总有人相濡以沫二十年,却输给天真或妖冶的一张脸。高架桥依然喧嚣着蔓延,摩天楼分割天空视线。人群中匆匆陌生眉眼,依然各怀心愿,在一无所知时彼此擦肩。」
「唉,『相濡以沫二十年,却输给天真或妖冶的一张脸』!什么样的经验,让人写出这样的歌词!沈惜,好像有句话叫什么……情义千斤不如……不如什么?」
沈惜苦笑:「你还真是什么话都听过。是『情义千斤,不如胸脯四两』。」
「对!对!就是这句!」巫晓寒把手中的酒杯拍在桌上,低头看了看自己本就丰满,被束身连衣裙紧紧包裹,曲线愈发明显的胸部,「我这里应该不止四两吧?你说我这又有情义,又有胸脯,为什么还是这么失败?」
沈惜支着下巴,若有所思:「爱情这东西,没道理可讲的。纯洁温柔如奥黛丽·赫本,一生结过三次婚。艳美聪慧如伊丽莎白·泰勒,甚至结过八次婚,有七个丈夫……」
「结八次婚,七个丈夫?」巫晓寒好奇地插嘴。
「是啊,她和理查德·伯顿结婚、离婚、复婚、又离婚,所以算结两次婚,但只是同一个丈夫。像她们这样的,你说她们是少情义?还是少胸脯呢?或者是少地位,还是少头脑呢?婚姻还不是一样分分合合的?哪有那么多道理可讲?」
巫晓寒淡淡地笑,无言地摇头。
「所以,爱情这种事,有时候只需要经历,不需要思考。因为思考需要遵循逻辑,而爱情,没有逻辑可言。来,我给你唱首歌。」
「好啊!」巫晓寒鼓掌。
沈惜找出黄舒骏的《恋爱症候群》,开始放出前奏。
「关于恋爱症候群的发生原因,至今仍然是最大的一个谜……」
这首歌沈惜唱过很多遍,哪怕它号称是史上歌词最长的中文歌曲,他也唱得十分熟练,甚至很多时候根本不需要看屏幕上的歌词。
「……不管你同不同意,自古到今许多例子证明,恋爱不但是一种病态,它还可能是一种变态。一般发病后的初期反应,会开始改变一些生活习性,洗澡洗得特别干净,刷牙刷得特别用力,半夜里突然爬起来弹钢琴。有人每天站在阳台对路人傻笑,有人突然疯疯癫癫突然很安静,有人一脸痴呆对着镜子咬着指甲打喷嚏,有人对小狗骂三字经……」
「……随着病情越来越变本加厉,人会变得格外敏感勇敢和恶心。写的说的唱的都像天才诗人一般才华洋溢,愈肉麻愈觉得有趣。有人恋爱之后每天躲在厕所哭泣,有人开记者会宣布恋爱的消息,有人总是喜欢两个人躲在黑漆漆的地方,像做了不可告人的事情。每天忙着找人算命,挖空心思改变自己配合对方的习性,把每天都当作纪念日,把自己当作纪念品……」
「……经过一段轰轰烈烈热恋时期,不久就会开始渐渐痊愈。两人开始互相厌倦互相攻击对方缺点。所有甜言蜜语都随风而去,然后开始从错觉和误解中清醒。惊讶自己为何如此不聪明,为了爱情不顾一切,不顾父母朋友姐妹兄弟,开始感到后悔不已。然后开始感到疲惫沉闷气喘心悸牙痛头痛梦呓,然后是精神不济瞳孔放大脾气暴躁四肢麻痹,终于受不了要分离……」
巫晓寒不是第一次听这首歌,但每次重听还是会忍俊不禁。
「唉,黄舒骏把恋爱说得这么麻烦,可是还是会有那么多人想要恋爱啊……真是自寻烦恼……」
沈惜很能理解巫晓寒的感慨。
「呵呵,不光是恋爱,婚姻也是一样?颠颠倒倒,纠结反复,五味俱全,不外如是。爱情中,错觉和误解其实永远都是占大头的。总会有一天,甜言蜜语会随风而去。剩下的,终归是沉淀下来的平淡。仅此而已……何必多想,徒增烦恼。」
「哎呀!高僧啊!」巫晓寒一拍巴掌,「大师真是一语惊醒梦中的我!」沈惜又翻白眼,不理她。
聊了这么一会儿,两人好像突然陷入自己的思绪中,一时无话,也都不想唱歌。沈惜把原本点好的几首歌的原声放出来,在歌声中两人静静对坐,各自喝着杯中的酒和果汁,偶尔对望,相视而笑。
听了三四首歌,巫晓寒喝完了手中那杯果汁,把空杯往桌上一放。「好了!继续唱歌!帮我点一首《泪海》。」
「你还真喜欢许茹芸,又唱她的歌?」沈惜一边碎碎地唠叨,一边乖乖帮巫晓寒点歌。
巫晓寒又连唱了三四首苦情歌,显示出了今天想要一苦到底的节奏。虽然看不出她在情绪上有什么波动,以沈惜对她的了解,也知道她不是那种动不动就悲春伤秋的性格,多唱几首这样的歌也没什么大不了,但眼见她总选这样的歌来唱,作为朋友,心里也有些不是滋味。
抱着逗她开心的目的,沈惜抢过她手中的话筒,挑了首欢喜闹腾的《胡说胡有理》来唱。
沈惜对这首歌其实并不熟,他平时也不怎么擅长说唱,好几次进不了歌,还连着唱错词,总算靠着嘴皮子还算溜,勉强唱完了。好在这首歌原本就是靠歌词来逗巫晓寒开心的,唱得多烂关系都不大。
巫晓寒平时几乎没听过花儿乐队的歌,这还是她第一次听到这首《胡说胡有理》。听着相声包袱形式的歌词,觉得很新鲜。一开始她还只是抿着嘴笑,在听到「大家要等我说开始以后再抢答,一定要等到我的始(屎)出来再抢……明白吗」这句时,实在忍不住笑出声来。
在听到最后一段「偏偏这时发现旁边有一个,面相凶狠的人瞪着我,一手伸进包里像是要掏家伙!小伙眼里哪能容下这个,气宇轩昂坦然自若地走过去就说:『大哥有事您就说!』『知道去年护城河碎尸案谁干的吗?』(『啊?』)『知道上月有人被打成弱智谁干的吗?』(『啊?』)『那前两天就你站这地方捅死一人,你应该知道谁干的吧?』(『啊?我不知道啊,你要干什么啊?』)『你真不知道啊?』(『我真不知道啊!』)『唉?那你还不来份法制报!』」时,巫晓寒终于完全不顾形象,哈哈大笑地滚倒在沙发上。
巫晓寒今天穿的包臀裙下摆只到膝盖,滚到在沙发上后,裙底难免会暴露在沈惜面前。两条白生生的长腿显得十分亮眼。好在包厢里灯光昏暗,裙子里的春光还不至于完全展露。沈惜即便面对着巫晓寒此刻不甚优雅的姿势,也不至于太过尴尬。
听完这首歌,巫晓寒的心情明显好了很多,选歌不再一味走刚开始时的路子,紧跟着就选了首黄龄的《痒》。
「来啊,快活啊,反正有大把时光;来啊,爱情啊,反正有大把愚妄;来啊,流浪啊,反正有大把方向;来啊,造作啊,反正有大把风光;啊……痒……大大方方,爱上爱的表象;迂迂回回,迷上梦的孟浪。越慌越想越慌……越痒越搔越痒……」
唱得兴起,巫晓寒站起身,在屏幕前伴着歌声扭动身躯跳起舞来。她身段美妙,腰肢绵软,在灯光摇曳,明暗掩映的KTV包厢中,显得格外妖娆。
一曲唱罢,巫晓寒回眸一笑:「痒不痒?」
沈惜微微一怔,望着她刚浮现的满脸红晕和因为加速呼吸而显得急速起伏的饱满胸部,有些胸闷气短。他借着喝酒,遮掩了一下情绪。
「呵呵,你在唱这首歌,应该问你自己痒不痒吧?」
「痒啊……我就是有点痒了才唱这首歌啊!反正老娘现在单身,想痒就痒,谁也管不着啦!」
沈惜低头大口喝酒,不看巫晓寒。
巫晓寒自顾自地又点了两首快歌。包房里的气氛和此前已大不相同。
又唱得累了,巫晓寒就学着沈惜刚才的处理办法,放出歌曲原声,当作背景音乐,两个人闲坐聊天,有时又不说话,只是安静听歌。
「喂,问你个事!」巫晓寒喝完果汁完一直都在喝酒,也不知是不是微醺的缘故,言行举止都显得略有些放肆。她不怎么顾忌仪态地斜靠在沙发上,把两条腿都架在面前的矮桌上。
「姐姐您说……」
「你交新女朋友了吗?」
沈惜倒是没想到她这时会突然关心自己的感情问题。「没有……哪那么快?」
「那就是说,你和我,现在都是可怜兮兮的单身喽?」
沈惜转转眼珠:「是啊……无处收留的孤男寡女……呵呵……」
巫晓寒微笑着,像要说什么,却突然停口。
机子正在播放刘若英的《不朽》。
「我走出那扇门,又变成一个人,但我知道自己不会再转身。阳光里的灰尘,飞舞得再兴奋,也犹豫不了梦想启程。风也许太冷,心跳却像打鼓声,寒冬里奔跑热血会沸腾。不妥协的灵魂,不绝望的认真,配不配不无聊的人生。在眼光里有一种笑容,我推开玫瑰和说谎的手。越勇敢越有用不完的自由,原来不朽的是,做自己的快乐。我走进一群人,心情却像空城,他们不能理解我胆敢纯真。最微弱的星辰,在某一个清晨,将证明自己叫做永恒。朋友问恨不恨,曾让我伤痛的人,我说我有很忙碌的青春。回忆是一扇门,踏进去是荒城,跨出来视野无限延伸。在眼光里有一种笑容,我推开玫瑰和说谎的手。越勇敢越有用不完的自由,原来不朽的是,做自己的快乐。不停地走,世界就没尽头,从绿洲沙漠大海到港口,以后到底会是什么。我越来越懂,原来不朽的是,自由!」
「姚若龙的词写得真好……」不知什么时候起,巫晓寒已经重新坐得端端正正,双手拢在胸前,眼神突然变得十分温柔。
「听得懂的人才会觉得好。」沈惜补充了一句。
「沈惜!」
「嗯?」
「和我一起唱几首歌吧……」
沈惜拿起桌上的另一个麦克风。
「好啊。」
巫晓寒跑到点歌机边,认真选了好一会,终于挑出两首男女对唱的歌曲。一首是海莉·贝内特和休·格兰特合作的《WayBackIntoLove》,也就是电影《K歌情人》的主题歌,还有一首是张信哲和刘嘉玲对唱的《有一点动心》。
他们两个一人在英国留过学,一个在澳大利亚读大学,唱起英文歌来倒是一点都不生涩,和唱中文歌也没什么太大区别。唱到「I'vebeenwatchingbutthestarsrefusetoshine(我仰望,然而繁星不愿发亮),I'vebeensearchingbutIjustdon'tseethesigns(我寻觅,却看不到任何征兆)。Iknowthatit'soutthere(但我知道,它就在那里),There'sgonnabesomethingformysoulsomewhere(在某个角落,必有一些东西是为我的灵魂而生)」这段时,沈惜心底还平添了几分小小的感触。
但在合作唱第二首歌时,巫晓寒凝视着他的双眼,柔情万种地唱出「我对你有一点动心,不知结果是悲伤还是喜,有那么一点点动心,一点点迟疑,害怕爱过以后还要失去……人最怕就是动了情,虽然不想不看也不听,却陷入爱里。我和你,男和女,都逃不过爱情,也许应该放心,让爱一步步靠近。」
沈惜望着她清澈如镜,温柔似水的双眸,心头像被重锤撞击似的。
放下麦克风,两人坐回到沙发上,一时都不知说什么。
还是巫晓寒先开了口:「和你商量个事……」
沈惜毫不迟疑:「说。」
「收留我这单身女人几天,方不方便?」巫晓寒紧盯着沈惜。
沈惜微微发愣,随即若有所悟。「行啊!巫大小姐想来住,随时开口,不方便也要创造条件方便!」他的回答斩钉截铁。
巫晓寒做了个得意的鬼脸。
「那剩下的假期,我可都赖在你家了!你得想好怎么招待我哦!」
到这个阶段,唱歌其实已经尽兴。两人就此结账离开。
室外大雨如注。
还不到下午四点,天色却阴沉得像即将入夜一般。
沈惜把巫晓寒送到了她父母家楼下。她说要先回家去取些换洗衣服和个人用品,毕竟准备要在沈惜家住好几天。离婚后,巫晓寒和女儿周馨藟一直住在自己父母家里。此前她和周旻的那个家,虽然离婚后归巫晓寒所有,她还有很多东西放在那个房子里,但她以后肯定不会再回那里去住了。巫晓寒准备过段时间就把这房子卖掉。
约好一会再过来接她,沈惜驾车去了附近的超市。家中突然多出一位贵客,他开始郑重考虑晚上的菜谱。
此前好几天,沈惜一直没在家里好好做过饭。上周六是他和沈惋双胞胎姐弟共同的生日,中午在爷爷家里吃得饭,晚上则是在沈惋家里,和姐姐一家三口一起共进晚餐,三个大人坐在一起喝了点酒,不方便开车,索性在沈惋家过夜。
周日沈惜去了袁姝婵家,和她一起窝在沙发里看了一下午电影,顺便做了几次爱做的事,晚上也没回家。
国庆前两天,沈惜在书店办了一个本市知名青年作家的联合签售会,十分忙碌,更不可能回家从容吃饭。再加上王逸博头天晚上请他吃火锅,细算起来,沈惜已经有五六天的功夫没用过自家的厨房了。冰箱里好像连牛奶都没了。
巫晓寒说过剩下的国庆假期都要在他家过,那就是说还有整整三天一夜,确实应该补充一些食材,才不至于怠慢了她。总不至于叫人家陪着自己吃外卖吧?
快五点半的时候,沈惜终于载着巫晓寒回到自家别墅。他让巫晓寒随意在家里自由活动,自己一头扎进厨房,忙活了一个多小时,才招呼巫晓寒上餐桌。
「饿死啦!饿死啦!七点多啦!要在我爸妈家,碗都洗好了!」巫晓寒看着沈惜往来于厨房和餐桌旁,将菜一盘盘端上桌,轻轻地拍着桌子抗议玩闹着。但看她开心的笑脸,哪有半点生气的样子?
沈惜倒也不辩解,只是抱歉地笑:「不好意思,不好意思!我手慢!」
巫晓寒原本就只是傲娇地闹,没有真怪沈惜动作慢的意思。在他第三次从厨房端菜出来时,就闭口不言,准备吃饭了,见沈惜放下手中的菜却还不坐下,再次走向厨房,不由得有些惊讶:「还有啊?你做了多少菜啊?我们就两个人,吃不完的!」
这次,沈惜端出来一碗汤,又取出一瓶白葡萄酒,这才在桌边坐下。
餐桌上摆放的简简单单的三菜一汤:蚝油芥兰牛肉、西芹炒百合、葱香蒸蟹和海带萝卜汤。都是些家常菜,但色泽很丰富,绿、红、白、黄、黑,搭配得煞是好看,热气蒸腾,香味扑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