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他已经有目标了。
而且,他还认识。
不,应该说,是原主人还认识的,他的“同学”,而且,貌似原主人还在他手上吃过亏。
......
蔷薇公学。
校园内,几位穿着黑色晨礼服,穿着灰裤,打扮相似的青年,有说有笑地走在路上。
其他的学生,远远看到他们,或是流露出靠近的意愿,或是躲避开来。
“迪斯莫克呢?”为首的青年,嘴角勾勒着笑意,握着文明棍的右手上戴着黑手套,上面还有精致的点缀。
其他的青年手上也黑手套,但是手套上的标记并不一样。
而且,他们隐隐约约将其拱卫在中央的站位,也说明了地位。
“也许还在处理三角帽的事情?”另一位耸了耸肩膀,“那群乡下的泥腿子,想和我们家族抢一抢地盘?”
“呵呵,真是愚蠢的东西。”为首的青年呵呵地笑了声,“也不想想这是由谁领导的。”
“我拉莫克怕过谁?”青年抚摸着黑手套上的戒指道,“红蔷薇市大学城附近的所有地区,都是我们的。”
“贾格,告诉迪斯莫克,动作快点。”
“是!斯坦恩阁下。”被叫到的,另一个青年以服从的姿态微微低头,然后转身离开。
.......
位于东部的蔷薇公学附近,是一片经济区。
蔷薇公学是一间历史悠久的学校,一直以培养上层阶级子弟为发展方向的学校。
所谓的菁英学校。
在红蔷薇市早年的发展中,经济发展几乎是以蔷薇公学为中心,甚至有一段时间整个红蔷薇市的经济结构都非常依赖蔷薇公学的消费。
蔷薇公学的学生以及在附近居住的学者、教职员等中上层阶级,是当地货品和服务的最大购买者。
而其他区域的市民的工作,可以说就是以供给大学日常生活必需品为主。
以蔷薇公学为核心经济地带主导的区域。
也因此,蔷薇公学有着相当程度的优渥。
虽然那已经是很早之前的事情,整个红蔷薇市已经发展起来,经济核心地带也有很多个,甚至蔷薇公学已经不再是经济核心地带之一。
但是,不可否认的是,这附近的经济发展还是很好的。
也是油水很大的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