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柳没有春晓机灵聪明。
她是个见机行事十分机智的小乞丐,而阿柳显然是个呆头呆脑的傻乞丐,捡到他之后,春晓便明白,为什么他能在富贵人聚集的建安城混成这样子。
他连话都说不全,一点风吹草动,就吓得往小角落里缩。
春晓养了大半年,才让他的胆子大一点。
从一个怯弱的脏兮兮小乞丐,到一个会抿着嘴对她笑的小女孩,个中差距,令养崽的春晓儿十分有成就感。
在皇子府赚的钱都花完了,于是春晓隔叁差五会再出去乞讨,就这样要饭,养活了两小只。
童年生活过得有滋有味,有时候她捡到好东西,还会给他送礼物。
阿柳的腿好一点,每天会拄着树枝在狗洞边,等她回家,还会用火将隔夜的饼子烘热,等她回家,就将热水和热饼给她吃,贤惠又可爱。
“这朵绢花好不好看?”
她变戏法一样从自己的身后,摸出了一朵粉嫩的绢花,摊开在脏兮兮的手心。
阿柳的眼睛又大又圆,不同于成年后的璀璨破碎,幼时的那双眼眸有如秋日湖光,温柔安静,潋滟蹁跹,悄悄的欢欣一览无遗。
他重重地点头,然后小春晓将粉色的绢花,插在了他的短发里。
小阿柳刚被捡回来的时候,头上也长了冻疮,为了方便治疗,所以春晓索性将他的头发都给剃掉了。
小家伙没有什么美丑观念,给他剃头的时候很乖,春晓握着刀,他便乖乖将脑袋送过去,也不管是不是要割他的脑袋。
大半年过去,冻疮好了,阿柳的头顶也长出了浓密的短发,穿着小袍子,拄着一根树枝,有些不伦不类的。
短发是簪不住绢花的,所以阿柳一动不敢动,生怕将绢花碰掉了。
春晓捂着嘴大笑,伸手去掐他的脸,想要逗他走两步,但男孩胆战心惊地就是不动,还不赞同地将眉头颦了起来,无奈地看着她。
夏日的风卷过梧桐树簌簌作响,最后一片落叶砸下来,碰掉了他头上的绢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