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7章 “历史的倒车”:最后一任益州牧(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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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素先说了一下他构想的立法法理依据,没办法,汉朝人改革还是要托古的,哪怕你是施行新法,也不能完全没有历史依据,总得先找来古人多多少少也干过的理论依据。

就像李素搞经济税制改革,就说他做的事儿有几成是桑弘羊干过的,地方官制改革就说是窦宪、班固做过的。未来要是改革人才选拔制度,也得说是对察举制的继承。

说完了托名的依据,李素再说具体设想:“废除州牧之后,刺史可以改个名字,依然行一州监察之权。除了监察之外,还可以给予独力的司法监督权力,如决断一州内各郡不服的冤狱,上报到州官处处断。

而一州的防务,如果是要防备诸胡或者西南夷的,可以交由另一位武职主官管理,如果是腹心之州没有对胡人的防务需求,就可以不设这个军事主官。

而一州的民政、财税,则再挑一位文职主官管理。民政财税官是无论边州内地州都要设的。这样一来,内地州没有统掌一州兵权的高级将领,则不易形成割据,这些州的郡国兵也好,维持地方的卫戍也好,都由各郡太守继续掌握,郡有防而州无防,不给一个人统合一州兵力的权柄。”

民政财政一个人,军事防务治安一个人,还不一定常设,监察司法一个人,州级权力分到两三个人手中,比州牧就好控制多了。

荀攸听了,也忍不住眼前一亮,觉得有点意思。

汉朝之所以分近百个郡,原本不在郡上面设独揽一州的高官,图的就是“每个郡的实力,相比于整个汉朝而言太弱了,所以不可能造反成功”,这才要“实郡而虚州”,州牧只是没办法的权宜之计,为了讨贼,因为黄巾贼势力范围太大,远不是几个郡的兵力可以自行自卫的。

而“实郡虚州”的思想,其实后续被华夏政权继承了近两千年,一直没变,到明清都是“实府/市虚省”,对统一稳定确实有好处。

荀攸捋了捋胡子,问道:“三使的名字想好了么?”

李素:“这岂敢自专?随便想过几个,还要请大王斧正、陛下定夺。比如监察司法长官可以继续叫刺史,也可以叫观察使,或者另想。

军务治安官就叫防御使或者团练使——要打胡人的边州还是叫防御使好些,内地州如果民风彪悍民乱较多,可以临时设团练使。至于财政官,就叫布政使如何?”

“名义而已,到时候就按观察使、防御使、布政使三使向陛下奏请便是。”刘备果断阻止了他们在名字上的纠结,掐断了无意义的讨论。

荀攸也觉得挺妥当,顺水推舟认了。不过他随后想到了实际操作层面,不无忧虑地说:“可是,如今大王就只有雍、益二州,如今伯雅去当益州牧,自然是放心的,将来肯定是要在伯雅离开益州之前,把益州的地方长官拆分为三使了。

可益州虽然是南方非军事州,自章、和起没有边防州待遇,可如今咱屡次挤压哀牢夷,还从掸国攻占土地、还寻来了林邑稻、长绒棉等物,未来定然是要继续发展西南夷贸易的。

所以,益州划为非军事州,之让它对外供给钱粮,则对西南夷之战和防御难以统筹。若是把益州整个划为军事州,将来以一个七百万汉人人口的州的军务,悉数委于外人,也不放心。若是让前将军之类的帅才屈居一隅,也浪费人才,不可不慎啊。”

刘备听了也点点头,转向李素:“伯雅,这事儿你回去成都之后,也该想想,在划分州牧职权分授三使的过程中,看看如何规避。”

李素想了想,诚恳说道:“目前益州确实太大了,益州之地的划分,很多都是先汉武帝初年时所设,此后逐渐变大,也为拆分。南中各郡,都是武帝对西南夷用兵,灭夜郎王、滇王后新设的郡。

从武帝至今,又有近三百年了,如今南中人口汉人都有一两百万,黑白夷之数还在汉人之上。不如因时制宜,到时候表奏陛下,拆分益州为益州与滇州。依然以巴、蜀之地为益州,南中各郡为滇州。

如此,益州彻底位于腹心富饶之地,只要对外缴税纳粮、支持其他各州,不用设置防御使,也不用担心拆分之后的巴蜀五百余万人口的征兵潜力,被一个单独的防御使掌握。滇州设置防御使,只能掌握滇州的二百多万人的战争潜力。”

刘备想了想,拍了拍李素的肩膀:“那就辛苦伯雅了,你回去之后,好生整顿准备,你就是最后一任益州牧了,明年你回来之前,要把益州牧的权限拆分到五个人手上:益州二使、滇州三使。具体怎么分,你回去慢慢想,有了人选建议,随时私下里先写信给孤看看合不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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