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宋斯嘉最终还是嫁给了自己。
齐鸿轩也说不清,自己为什么会那样警惕一个学历不如自己,职业不如自己,将来的前景应该也不如自己的书店小老板。
他总是尽可能劝说自己,要豁达,要有风度。
「你自己去吧,我明天还要和老板他们开会。」齐鸿轩打了个呵欠。
在路上奔波了一天,回家后就是连着两场盘肠大战。对于平时缺乏锻炼的他来说,两次猛烈的射精,对他来讲其实有些吃力。
「你要悠着点,一块踢足球的应该基本都是男的吧?你运动能力和体能再好,毕竟还是女人。小心点,可别骨折了!」
宋斯嘉高中时曾因打排球,导致左前臂骨折。当时,齐鸿轩就在场边,对那场景记忆犹新。
宋斯嘉莞尔一笑,在床上坐起来,俯身在丈夫的肉棒上亲了一口,跳下床,穿上换比基尼时搭在梳妆椅上的真丝睡衣,对已显疲态的丈夫说:「今天你肯定累了,早点休息!我还有些东西要写,差不多一个钟头以后再睡。」
齐鸿轩懒洋洋地应了声,舒服地躺倒在床上。听着妻子走出房间的脚步声渐行渐远,他的意识慢慢放空,很快就睡着了。
等齐鸿轩醒来时,从窗帘缝隙里透进来的光,显示天光已经大亮。
床头柜上的钟显示已经是上午十点半。他叫了几声妻子,无人回应。看来宋斯嘉已经出门了。
起身后,他在梳妆台上找到一张便条:「老公,球场有点远,我先出门了。晚上见!」
齐鸿轩摇摇头,揉揉眼,晃晃悠悠地走进卫生间。
其实,他今天不需要去学校开会。谷老头儿昨天答应放他一天假。他只是找个借口不想去球场看妻子踢球而已。
如果是一个女孩子,去看心爱的男生踢球,那是天经地义再正常不过的事。可自己作为一个男人在场边摇旗呐喊,为在场上踢球的老婆加油,你让场边的人怎么看自己?
无所谓了,宋斯嘉喜欢运动,那就让她去挥洒汗水;自己也会找到娱乐。呵呵。昨天他也已经约了「朋友」准备今天见面。
齐鸿轩想到下午的节目,不由得精神一振。这时他略微有些后悔昨晚玩得过了头。其实,射上一发就够了,要是耽误了下午的娱乐,那还是有些不合算。
城南一座运动文化主题公园的绿茵场边,刘铭远、老仙等人看着渐行渐近的沈惜和宋斯嘉,不由得都有些发呆。
沈惜说会带个朋友过来一起踢球。没想到,他所说的朋友竟是这样一个美女。
美女到场,一众亟待上场,荷尔蒙爆棚的男人们当然群情汹涌。只是他们也都有些惊讶。这美女穿着一身球衣,球袜、护腿板、球鞋、发带,所有装备一应俱全,她真的是准备上场踢球吗?男人们都有些难以想象。
男人们欢迎宋斯嘉,不代表所有人都喜欢见到她。至少,裴语微看着她就很有些敌意。
小丫头听说今天他们要在这儿踢球,就缠着刘铭远带她过来。一路上,刘铭远都带着一脸暧昧的笑,旁敲侧击地打听她过来的目的。她完全没搭理他。
裴语微自己知道,过来就是想见沈惜。
虽然,她也说不清见了面,又能怎么样。
那天清晨,裴语微在一个完全陌生的房间醒来时,脑仁生疼,眼角发酸。
她愣愣地在床上坐了一会,渐渐回想起前一晚的事:制服Party前被同伴放了鸽子;遇到一个拽拽酷酷的男人不愿搭理自己;冲进刘铭远的包厢问罪;出来后打电话约两个认识的男孩过来当「宠物」救急;和一众闺蜜热舞拼酒……
然后呢?哦,对,然后是刘铭远说要送自己回……回哪儿?
再然后……
再然后,她就什么都不记得了。
自己所处的房间明显不是宾馆。这里是刘铭远家?不像。自己被别的男人带回家了?她木木地检查了自己,穿的还是昨晚那套护士服。她把手伸向几个重要的隐秘部位,摸索了几把,她确定自己昨晚除了睡觉,应该没发生其他任何事。
房间的门是虚掩的,她发现门框边放了一个小小的纸盒,隔住了门扇,确保房门不会完全闭拢,却又只留下很小的一条缝,基本保证从走廊无法看到房间内的场景。
裴语微拉开房门,却立刻吓了一大跳,险些叫出声来。
走廊上正对着房门的位置,摆了张椅子,一个男人半坐半躺在椅子上,低垂着头,睡得正香。
裴语微小心翼翼地蹲下身子,侧着头去看这男人的长相。
好像就是昨晚那个不搭理自己的男人啊。
这里是他家?怎么会是他把自己带回家了呢?
身后突然出现有人走动的声音。裴语微惊而回头,看到一个和自己年龄差不多的女孩从二楼走下来。这女孩对她来讲也不算陌生,在雅福会至少见到过两三次了。尽管以前见到她的时候,她基本上都是近乎赤裸的,但这不代表裴语微认不出穿好了衣服的她。
怎么她也在这男人的家里?裴语微搞不明白,这是个什么状况。男人带女人回家,她是能理解的,但既然这样,男人为什么会坐在自己睡的房间门口呢?如果这男人是把自己带回来照顾,那怎么又会再带个女人回来呢?
一头雾水。
说不清出于什么心理,一向大大咧咧的裴语微变得有些拘谨。满腹疑问的她没有立刻出声,而是刻意把那女孩拉到厨房,这才向她问起事情的来龙去脉。
那女孩当然就是马菲菲。昨晚她和沈惜一起回来,齐心协力把沉睡的裴语微送进一楼的客房。随后沈惜就让她上楼去他的卧室睡觉,而他担心醉酒的裴语微半夜里有什么不适,会有什么需要,就决定留在她身边照料。问题是,他和裴语微并不那么熟,整夜呆在一个房间里,似乎也不那么合适。于是他就选择守在走廊上。
马菲菲曾建议让她来照顾裴语微,沈惜以她本身也是客人为由,拒绝了。
家里来了两个客人,哪有让客人照顾客人,主人家自己去睡觉的道理?
不过好在裴语微虽然醉得厉害,倒是一点都不闹,老老实实一觉睡到了大天亮。
裴语微也说不清自己了解整个过程后到底是什么心情。她只能先气咻咻地表达对刘铭远的不满。「怎么能把我交到一个不认识的男人手上啊?」
马菲菲自然要帮刘、沈两人说话:「刘总觉得沈先生是他最好的朋友,相信裴小姐在他家里肯定会被照顾好的。」随即她又很聪明地补充道,「刘总还特地让我过来,看看会不会有什么不方便的地方,让我搭把手。好在什么麻烦都没有,沈先生坚持一定要自己照顾裴小姐,让我去休息。」
她当然要这么说。否则,难道要她承认自己出现在沈惜家,是因为刘铭远让她来陪沈惜玩的?
马菲菲猜测,裴语微一旦知道刘铭远昨晚先后做了这样两个安排,可能立马就要发作。
裴语微这时候倒没把念头转到马菲菲身上。她从厨房的门向外看,恰好能看到走廊上半个沈惜沉睡中的身影。
「相信裴小姐在他家里肯定会被照顾好的……」
裴语微似乎能看到这样一个场景:大半夜里,沈惜将自己轻轻放置在床上,脱下高跟鞋,盖好薄被,把空调温度调到恰到好处,蹑手蹑脚地走出房间,将房门虚掩好,再搬来一把椅子,守在房间外。他时刻注意着房间内的动静,直到平静良久之后,才无法抵挡睡意的侵袭,沉沉睡去。
在那个清晨,裴语微不知道自己都想了些什么。
但从那天沈惜醒来,然后开车送她回住处开始,裴语微就总是给他打电话,找一切合理和不合理的理由,约沈惜吃饭、喝咖啡、泡吧、唱K……
尽管大部分邀约都被沈惜婉拒,但裴语微也不在意。只要他接起电话就行,她总会缠着他在电话里多聊一会。
沈惜对这小丫头突如其来的热情有些吃不消。要不是刘铭远那么郑重其事地把她交到自己手上,他也不会对这小丫头这么尽心。没想到,相识时对自己凶巴巴的小丫头,突然之间变得热情加温柔无比。自己一再拒绝她的邀请,她居然也没有发脾气。
那夜从施梦萦家中出来,还没走到车子边上,裴语微就给他打来电话,一口气聊了将近一个小时。最后她以感谢自己收留了她一夜为由,发出周末请吃饭的邀请。沈惜这次终于不好意思再拒绝,欣然允诺。
也就是在吃这顿饭时,沈惜随口告诉裴语微,周二下午和刘铭远约好了要踢场球。他没想到小丫头会跑过来观战。
裴语微没告诉沈惜自己会到场,而是想着要给他一个惊喜。为此,她特意换上了在美国参加大学篮球拉拉队时的制服。以一种格外青春性感的形象出现在绿茵场边,顿时吸引了包括本队和对手无数男人的目光。
没想到,沈惜到场时,身边伴随着一个丝毫不亚于自己的大美女。
为了踢球,宋斯嘉扎起了马尾辫,还用发带将额前的刘海束起。她穿了身阿森纳队的红白球衣,青春洋溢,看上去比裴语微也大不了几岁。看着她和沈惜之间自然流露,毫不做作的亲密,裴语微就觉得很扎眼。
她对这个女人很不爽。小姑娘的直觉,总是极奇妙的。
沈惜为大家互相做了介绍。
宋斯嘉大大方方地和本队的男人们打招呼。
她没想过一开始就能上场。虽然本队队友都表示很乐意满足美女的任何愿望。但她清楚,这些人顶多算是沈惜的朋友,而不是自己的。其中甚至至少有一半连沈惜的朋友都不是。这些男人难得抽时间凑在一起踢场球,可不是单单为了讨哪个女人的欢心,输赢还是很重要的。自己并没有随心所欲选择什么时候上场比赛的权利。
因此宋斯嘉只是很乖巧地拜托:「如果下半场咱们这边大比分领先,能让我上场踢个十几二十分钟的,我就开心死啦!」
一群男人面面相觑。刘铭远哈哈大笑:「小宋妹妹这么说,我们就得玩命踢了!一定让你下半场能上场!」
宋斯嘉看了眼沈惜,沈惜回以暖暖的微笑。不必交流,他就理解宋斯嘉作为一个在身体条件上天然处于劣势的女生,不想从一开场就在场上成为一个看上去最明显的「弱点」,哪怕事实上,她本身并不真的是一个弱点。
有她在,一旦本队输球,极可能会影响上场踢球的众人间的关系的心理。这是难以避免的。她不想因为自己的原因,使沈惜遇到任何麻烦。
所以尽管宋斯嘉很想参与竞争,去感受真实比赛正确胜利的感受,但还是主动提出等到本队胜券在握时再上场。
沈惜明白宋斯嘉的心思。他当然会全力以赴,确保她下半场能有安安稳稳的上场机会。
为了切实保证能做到这一点,沈惜主动要求踢前腰的位置。以前他从来不挑剔场上位置,总是去踢那些队友希望他踢或者别人都不太想踢的位置,后腰、中卫、边后卫,甚至守门员他都踢过。说实话,还真就是前锋和攻击型中场踢得最少。因为大多数踢业余比赛的,都喜欢踢这两个位置。
其实,要论技术和意识,最适合沈惜位置的就是前腰。
随着比赛的进程,老仙终于意识到刘铭远所说「这是个高手」是什么意思。
业余比赛的比赛时间往往是双方约定的。今天大家说好半场踢40分钟。而就在前三十分钟里,沈惜就凭借两射两传,几乎以一己之力,使本队以四比一的比分领先。
老仙和刘铭远都分别接到沈惜的传球,舒舒服服地打进一球。
面对如此巨大的优势,刘铭远很爽快地建议从下半场一开始就换上宋斯嘉。但宋斯嘉还是很聪明地谢绝了。她依然在等,直到下半场又踢过了十分钟,本队的优势完全没有任何动摇,她才披挂上阵。
沈惜建议换下自己,换宋斯嘉上场,但队友们都不干,最终是一个年近四十岁的中场大哥笑呵呵地退出了比赛。
沈惜主动回撤到中场防守的位置,把前腰位置留给了老仙,把宋斯嘉顶在最前面。宋斯嘉的运动能力再强,毕竟是个女人,在速度、力量上天然居于劣势。让她去和一群男人拼抢,未免太过残忍,所以沈惜让她留在前场接应传球,直接面对球门。
而沈惜则留在中场,像一个职业的防守型中场一样,不惜体力,满场飞奔,全力弥补因为宋斯嘉在场上较少参与防守而给本队带来的麻烦。
下半场,随着双方体力的下降,一直没能再出现进球。直到终场前五分钟,沈惜拦截到对方的传球,几乎已经整整二十分钟坐镇后方,没有参与进攻的他突然前插。对手猝不及防,竟让他一路带球直插禁区。就在对方的中卫和后腰包围上来,试图拦截时,沈惜送出一记精准的贴地直塞,宋斯嘉在人群中适时前插,跑动中,用右脚外脚背轻轻将球调整到舒适的位置,随即拔脚抽射,皮球应声落网!
「漂亮!」刘铭远握拳振臂,高声欢呼。这样的进球确实值得赞叹。在业余比赛中,精彩的,甚至是不亚于职业比赛的进球也是常有的,但绝大多数都是源自出类拔萃的个人技术。像这样完美的配合,是罕见的。这不仅是技术问题,更需要两人间心有灵犀的默契。
宋斯嘉冲到沈惜身边,给了他一个大大的拥抱。她不光上场踢了近三十分钟,还踢进一个球,这实在是大大超越了她的预期。
看到这个拥抱,场边裴语微的脸色更差。
她不承认自己爱上了沈惜。什么跟什么嘛,不过就是喝醉酒,在他家住了一晚,当时甚至连话都没有说一句,这样莫名其妙就爱上一个男人,裴大小姐的面子往哪里放?她最多承认自己对这个男人有那么一丝好感。
但是,这样一来她就无法解释对宋斯嘉如此明显的恶感。
比赛结束,宋斯嘉和队友们一一击掌,来到场边。
她从自己包里拿出此前取下的婚戒,戴回到手指上。
裴语微小小吃了一惊,她没想到自己竟然为一个人妻吃了两个小时的醋。
但是,人妻也可能和沈惜之间有暧昧啊!
小丫头还是很相信自己的直觉。
特别是,沈惜并没有留下。在和这美女分别去冲洗更衣后,他没有参与刘铭远等人安排的其他活动,而是陪着那美女一同告辞离去,这让一心想和沈惜多说几句话的裴语微,心底多了几分忧伤。
「你接下来什么安排?回家,还是……」沈惜驾车开出运动主题公园的正门,对路况稍加思考,决定向左转。他看了下表,指针刚走过下午两点半的位置。
宋斯嘉还保留着一些进球的喜悦。对喜爱足球的女生来说,看球的机会很多,但亲自上场并射门得分的机会却很少。她偏着头微笑思索,暂时没有回答。
「要不要去我的茶楼?晚上有个聚会,好多人你都认识的。」
「都有谁啊?」宋斯嘉有兴趣。
沈惜掰着指头为她一一说明:「老朱、十三妖、侯爷……哦,对,还有悦然姐姐!」
「悦然姐姐!」宋斯嘉一下显得十分兴奋,但随即又冷静下来,「算了吧,我还是回家吧……我老公出差一个星期,昨天晚上才回来,我第二天就把他一个人扔在家里,不太好哦……」
沈惜微笑感叹:「真是好老婆啊……」
「那是!娶到我是福气哦!」宋斯嘉一扬头,皱了皱鼻子。在沈惜面前,她从不吝于表现自己最活泼、最小女孩的那一面。这副样子要让她在学校里的同事或学生见到,眼镜片难免会打碎一地。
沈惜默默点头。心底附和着:「对,是天大的福气!」嘴上却没说什么。
说笑了几句,宋斯嘉渐渐收敛起此前的欢欣活泼,略显严肃。
沈惜有些奇怪:「怎么了?想什么呢?」
宋斯嘉没有马上回答,而是侧着头想了一会,才慢吞吞地说:「哥,这几个月我们也一直没机会好好聊。我一直想问,你和小施姑娘为什么分手啊?」
「怎么想起问这个?」
宋斯嘉淡淡地笑:「可惜啊……我都还没见过小施姑娘呢。我本来以为哥哥你很快就会和她结婚。因为我感觉,哥哥你是很爱她的。」
她在心底轻轻叹了一口气,但面上的笑容丝毫不变。
沈惜平静地说:「对,开始的时候,我是挺爱她的。但时间久了,我们之间的性格差异就显得越来越严重。所以,真说起来,没什么特别的原因,就是最普通的分手情节。四个字,『性格不合』。就这么简单啦。」
「哦……」宋斯嘉的目光投向车窗外。沈惜看不到她的神情,也猜不到她正在想什么。
从运动主题公园回到城北体育中心附近宋斯嘉家所在的小区,一路顺利,大概用了一个多小时。沈惜在小区门口放下了宋斯嘉,再驱车赶往自己的茶楼。
下午四点左右,沈惜到了茶楼。他的茶楼,招牌叫「布衣人家」。
晚饭,沈惜就是简单吃了份外卖。六点后,朋友们陆续都到了,聚到平时经常聚会的包厢,泡上几壶清茶,摆上一桌小吃。
今天聚到一起的人中,有不久前刚辞职创业的前平媒编辑,有平时空闲得不得了,被朋友们评价为「不务正业」的区政府公务员,有知性的电台女主播,有酷爱摇滚乐的IT男……基本都是一个圈子里的人,平时读读书,写写东西,玩玩音乐,共同话题也差不多。
天南海北、逸兴横飞地闲聊一个多小时,沈惜起身上厕所。回到包厢门口时,发现那个刚开始创业的侯爷正站在门口,靠在墙上,既没有打电话,也没有抽烟。
「侯爷,您这是等我?」
侯爷微笑:「对,有个事想和你商量一下。」他简单地介绍了自己目前正在策划中的创业计划,他已经找到了一个合伙人和几个有意向的投资商,但他还是很期待能把沈惜拉入伙。他欣赏沈惜的眼光、能力和为人处世的态度。无论做内容,还是做管理,他相信沈惜都能得心应手。
只是,如果真要加盟他的创业计划,在未来的几年,就要把生活的重心转移到上海去。
沈惜对侯爷的计划很有兴趣,但对搬去上海这一条,敬谢不敏。
侯爷也不会勉强沈惜。创业这事,求的是欲望和痴迷,勉强来的合作是不能持久的。
晚上九点多,聚会结束,众人分别。只有那位电台女主播没有离开,借故晚走了一会,在其他人走光后,她还留在包厢中。
沈惜送走别人,回到包厢,招呼服务员过来简单收拾一下,又送上两壶新茶。
留下的女主播叫喻轻蓝,是市电台的主持人,做主播时用的是「悦然」的名字。严格说起来,沈惜「认识」她已经有将近十二年的时间——尽管刚开始的时候,他熟悉的,只是她的声音。
高中时,即使像沈惜这样学习成绩相当出色的学生,做作业、复习功课也难免会一直到深夜。在休息的间歇,沈惜有时会上上网,或者听听音乐来调剂一下心情。偶尔,他会打开收音机,无聊地换着频道,听听有没有什么有趣的节目。
有一天,极巧合的,沈惜在调换频道时,突然听到一个年轻女子的声音。在静谧的深夜,那样一个声音传入耳中,沈惜像在瞬间被击中一般,怦然心动。
这年轻女子就是悦然。她当时主持的是一档深夜的情感类节目,叫「悦然心语」。在节目里,她会接听倾诉者的电话,和他们探讨一些和情感相关的话题。
那夜,在悦然清柔悦耳的娓娓讲述中,沈惜原本略显浮躁的心情渐渐被抚平。
沈惜眷恋她的声音,就像自己过去十七年的人生中,一直在等待这样一个声音似的……
从此,每周一、三、五、六,「悦然心语」开播的日子里,沈惜每晚都会在十点准时打开收音机,收听悦然的节目。
甚至可以这样说,悦然的声音,陪着他度过了高中二、三年级无数个枯燥的夜晚。她说话的方式、对感情的理解,都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沈惜。
多年后,沈惜认识了宋斯嘉,他和她建立起来的第一个默契,就是悦然的广播节目。
沈惜帮助人文学院准备创业大赛时,有一次休息间歇,他打开随身听,调到悦然的频道,收听她后来主持的另一档栏目。随即他发现,宋斯嘉也在做同样的事。原来她对这个女主持人也抱持着同样的感情。她高中时的很多夜晚,也曾在悦然的声音陪伴下度过。而且,因为和悦然同为女人的缘故,她受悦然的影响好像更大。
这是一个影响了他们两人的女人。
悦然的声音一直陪伴了沈惜三年多,直到他大三前的那个暑假快结束时,「悦然心语」停播。悦然被调去主持黄金时段的另一个栏目。
大学的生活,夜晚和白天往往是同样忙碌的,同时参与了很多活动的沈惜,很难在黄金时间保持准点按时收听广播的习惯,而且这个新栏目的内容对他的吸引力又极其有限,沈惜渐渐地远离了悦然的声音。但是,只要有机会,他还是会打开广告寻找悦然的声音,哪怕那个节目的内容对他来说毫无吸引力,但只要能听到悦然的声音,沈惜的内心就会觉得十分愉悦安宁。
在英国留学时,当然听不到悦然的声音。回国后,他不知道悦然是不是还在主持电台节目,就特意把当年那个能收听电台节目的随声听又翻了出来,调到悦然所在的频道,守了近两个小时,才欣喜地在电波中再次听到那个令他欢悦的声音。
后来,沈惜以「青衫磊落」的笔名,在微信公众号里迅速收拢了一大批粉丝,并在出版社朋友的帮助下,结集出了一本随笔集,渐渐融入了几个文化小圈子。
在某个聚会中,沈惜遇到一个叫喻轻蓝的女人,在她开口说第一句话时,他就惊喜地发现,这个女人,就是悦然。
喻轻蓝本身也是「青衫磊落」的粉丝,听他说起这些年里对她声音的感情,也有一种淡淡的感动。和沈惜初见时,喻轻蓝已经做了超过十一年的电台主播,当然也拥有一批忠实的听众。不止一个粉丝表示过十分喜欢她的声音,也不止一个人告诉过她,她在深夜节目中的温柔曾给过他们特别的感动。
沈惜并不是唯一的那个,但他是很特别的一个。
因为他们投缘,无比投缘。
他们很快发现,对彼此,他们有一种惊人的领悟力。他们似乎很快就进入了对方的内心,在短短的时间里,就成为了像已经交往一辈子的朋友般的知己。
喻轻蓝今年36岁。结过婚,十年前就离了。略带讽刺的是,作为一个曾经的情感节目主持人,因报纸、博客上的情感专栏而知名的她,却不能拥有完美的感情。
她曾慎重地和男友谈了三年恋爱,才决定结婚。这段婚姻却在短短半年后就分崩离析。喻轻蓝忧伤地发现,无论婚前做了怎样真诚的磨合,精心的准备,婚后该不适合的,还是不适合。
后来她又有过男友,却一直再没有下定决心结婚。31岁以后,她连恋爱都没有再谈过。不是不想爱,而是在身边的男人中,找不到能让她爱上的人。
沈惜与喻轻蓝相识的那段时间,还没有遇到施梦萦,他有大量的时间和喻轻蓝往来。有时,他甚至就在喻轻蓝家过夜。两人或坐或躺在床或沙发的两端,聊到黎明。在那段时间里,沈惜把宋斯嘉带到喻轻蓝面前,让她也见到了心目中的「悦然姐姐」。
和施梦萦在一起后,沈惜不可能继续随心所欲与喻轻蓝往来。
只是在家里摆放一张和宋斯嘉的合影,就令施梦萦整整几个月念兹在兹的心存不悦,如果再去喻轻蓝家相谈到天明,会怎么样?
两人偶然相会,也只是小谈片刻,匆匆而别。
其实,细说起来,在过去两年里,沈惜和很多过去的老友,尤其是女性朋友都疏远了很多。
不过现在已经没有任何阻碍了。
「老侯是不是想拉你去上海?」
「嗯。」沈惜为喻轻蓝斟茶。他为她点的是特级亳菊,清苦微甘的茶香伴随着袅袅浮升的烟气散逸。
喻轻蓝接过茶杯,微微点头以示感谢。「你拒绝了吧?」
「嗯。」沈惜又为自己斟上茶。
「其实我看老侯这次是很诚心的。合伙人和投资商他都有了,团队也差不多凑齐了。他坚持想找你,是真的很想和你合作。我觉得你也挺合适。不管是你的思想,你的写作和表达能力,还是你IT方面的能力,在那份工作里肯定会比现在更能得到发挥。我想,你去和老侯一起做事,应该会比经营一家书店和一座茶楼,更有前景吧?」
沈惜沉默了一小会,笑了。「可能吧。但是,如果我真的很期待职业上的大发展,那我可能根本就不会回国。留在英国,我现在大概也已经是个创业板公司的股东加管理人了。就算回国,我也可以直接去上海或者北京……」
喻轻蓝抿了一口茶。「我懂,你就是想呆在这座城市。这里有你最亲的人,也有你最爱的人。是吧?」
沈惜点头,随即笑着说:「还有,这里有最懂我的悦然姐姐。」
喻轻蓝宠溺地摇头苦笑。「少来,你决心回来的时候,我可不认识你!」
沈惜吐吐舌头。
「你能告诉我,为什么没能和嘉嘉在一起吗?」喻轻蓝换了个坐姿,让自己在木椅上显得更舒服些,「以前我也问过你,可你不说。见过嘉嘉,尤其是见过你们在一起相处时的样子以后,我就更加好奇。在见过施梦萦以后,我很奇怪,你有勇气和毅力和这样一个女生坚持谈了两年的恋爱,为什么一直都不去告诉嘉嘉,你的真实想法呢?」
沈惜眉头皱拢。无论是沈惋姐姐,还是悦然姐姐,每次涉及这个话题,他总会本能地想闪避开。「悦然姐姐,你怎么又问这个?没什么意义啊……」
喻轻蓝温和地笑:「就当满足我这个写情感专栏的老女人的好奇心呗。」
不等沈惜再次开口,喻轻蓝扭身从包里取出一个小本和一支笔,放到桌上,翻开小本,摆出一副很认真地准备记录的模样。
沈惜有些发呆。喻轻蓝见状戏谑地一笑,放下笔,柔声说:「沈惜,你给人的印象总是积极的,大部分时候温文尔雅,偶尔神采飞扬。我想,那或许是因为你从骨子里足够自信,也足够开朗。但是,总会有那么一些瞬间,尤其是看到嘉嘉或提到嘉嘉的时候,我能看出,你是落落寡欢的。那一瞬间的忧伤,我每次看到都很难过。就算是不知道你爱嘉嘉的人,见到你们两人相处时的样子,都会忍不住想,这样两个人为什么没在一起?少数知道的,更加无法理解,为什么你们不但没有在一起,你甚至连一句『我爱你』都从来没有对她说过。我想,你一定有对你自己来说足够充分的理由。可是,因为我总能看到你的那些瞬间,所以我经常想,你会不会在某些时候对这些理由产生过一些怀疑呢?你会不会有时候也后悔,如果在某个时刻,你说了,那有多好?嘉嘉现在结婚了,也许你再也没有机会对她说什么了,但至少你可以把心里藏着的一些话找个人说一说吧?可能,也许,我是一个合适的对象……」
沈惜摩挲着手中的茶杯,愣了一会,苦笑着说:「其实真的没什么特别摆得上台面的理由。就是老天开玩笑似的,留给我们的时间,永远都对不上……」
望着喻轻蓝略带疑惑的神情,沈惜徐徐地解释:「我认识嘉嘉的时候,第一时间就觉得和她很亲近。可能是因为那个时候我还太年轻,对爱的理解和感受太肤浅,我以为自己只是单纯地对这个女孩有好感而已。恰好,她对我也是一样。我们两个,在性格上,三观上,爱好上都有很多相似之处,自然而然的就走得很近。她很自然地叫我『哥』,我也很乐意认她这个妹妹。那个时候,我有女朋友,而且感情很好。我根本没想过因为认识了嘉嘉,就要和女朋友分手。后来,大三的时候,我和女朋友分手了,嘉嘉却交了个男朋友,是她在社团里一起打排球的队友。我也没多想,就是有点莫名其妙的不舒服,觉得他配不上我妹妹。很快,我又有了一个新的女朋友。我认识到自己其实从一开始就很爱嘉嘉,是大四那年的寒假。过年前,一天下午,我和她约了喝咖啡。我到得早了点,本来想打电话告诉她我已经找好位子了,但是她手机关机。等了很久,过了我们约会的时间,她都没出现,也打不通电话。我很着急,到咖啡馆门口等她。那天很冷,而且雨下得很大,我不停地给她打电话,心中充满了焦虑和不安。半个多小时后,她出现了,一再向我道歉。她坐的出租车路上出了故障,不得不换车,可是因为下雨,一直等不到空车。她手机正好又没电了。她过来的时候,身上已经淋得很湿,但她只顾着对我解释和道歉。其实,我根本不在意她是不是迟到了,她只要出现,我就满心喜悦。那个时候我突然发现,自己是那么爱这个女孩子,从一开始就是这样……」
沈惜从来没有对别人说过这些话,包括对自己的姐姐沈惋。但是一旦开口,却显得熟极而流。那些场景,那些情感,已经无数次在他自己的内心重现过。
「但是那时候她还和男朋友在一起,我也没和女友分手。我该怎么做呢?和女友分手,然后劝她也和她的男友分手,然后我们两个人在一起?这会不会有一点荒唐?而且,当时我已经决定了毕业之后要去英国留学,雅思我都考完了。而嘉嘉保送了本校的硕博连读。明知接下来三四年的时间里,我们会身处亚欧大陆的两端,聚少离多,我还要坚持让她和那个能陪着她的男友分手,和我在一起吗?」
喻轻蓝抿着嘴唇,静静地倾听。
「我留学的第二年,听嘉嘉说,她和男友分手了。说实话,那个时候我是有一点点窃喜的。我甚至想过,是不是当时就把话挑明了。但是,我知道,异地恋是很辛苦的,特别是对女孩子。那时我就想,不要把嘉嘉拉进这么辛苦的感情来,让她和我一起挺着。顺其自然吧,如果有缘分,我回国以后,她还单身,那我就对她说明一切。可真的是注定的似的,就在我回来前几个月,嘉嘉告诉我,她妈妈给她安排了一次相亲,找了个青梅竹马的男朋友。」沈惜的语气中满是苦涩。
「你就没想过,把嘉嘉抢回来吗?我觉得你很有机会成功的。」
「想过啊。」沈惜自嘲地摇头,「所以我回来以后,特意连续约了好几次嘉嘉出来,顺便观察她的男朋友。条件挺好的。看得出来,他很爱嘉嘉,而且嘉嘉也爱他。嘉嘉的父母对他也很有好感,呵呵,其实这是废话,因为就是嘉嘉的妈妈安排的相亲嘛,这等于就是她妈妈亲自选的女婿啊。我知道,我的条件也不差,我和嘉嘉就算没有爱情的基础,可我们总有感情的基础,我们有那么多相似的地方,我们那么默契,我确实是很有机会把嘉嘉抢过来的。可到最后,我也没有去抢。有一种关于爱情的观点,是爱情一定要争取。是真爱,就一定不要放弃!我不认同这种观点。一定要争取,一定不放弃,为的是什么?是一定要得到那个爱的对象。爱一个人就一定要和那个人在一起吗?爱一个人不是应该希望她过得快乐吗?凡是主张一定要争取的,无非是打从心底以为,只有自己才能给爱的人最大的快乐,别人都不行。这种想法,是爱自己的爱人呢?还是爱自己?我想,没有任何人,在生命和爱情走到尽头之前,有资格肯定地说,自己一定能给予自己的爱人这个世界上最大的快乐。嘉嘉和她的男朋友在一起,已经很快乐。我非要把她抢过来,对自己,也对她说,就因为我能给你更大的快乐?我真的那么确定吗?我能确定的是,把她抢过来之后,我会很快乐!但我有什么资格认定,她会更快乐?如果嘉嘉反感她的男友,只是因为妈妈的意愿才和他在一起,或者她心怀爱意,但她的男友完全不把她放在心上,对她很不好,我一定会想尽一切办法把嘉嘉追过来,哪怕要和她的妈妈做长期的斗争,哪怕会面对很多艰难,在这种情况下,我绝不会放弃。可是,我面对的不是那样的难题。我看到的,是嘉嘉很快乐,她男朋友对她也确实很好。这时候,我非要去把嘉嘉追回来,是因为我爱她呢?还是因为我爱我自己?悦然姐姐,我错了吗?」
这段话,沈惜说得就有些混乱,完全不是平时他清晰简洁的风格。喻轻蓝甚至略带惊讶地发现,沈惜问出最后一句时,难以遏制地透出一丝哽咽。
或许他已经等了很多年,一直想对一个人问出这句话。
我错了吗?
可是,喻轻蓝能够给出正确的答案吗?
爱情,原本就是这个世界上最没有标准答案的难题。
「你这个问题,真算是难倒我了。我很想说你错了,因为也许只要你往前多迈一步,嘉嘉就已经和你在一起了。但是,作为女人,我不得不承认,你有一句话说对了。你把嘉嘉抢过来,唯一能确定的事,是你自己会很快乐,但你没有资格认定,嘉嘉一定会比和之前的男朋友在一起时更快乐……所以,让我最终确定一个答案的话,我只能说,你的选择充满了遗憾,但是很理智。从理性经济人的角度来讲,是对的……」
没等沈惜开口,喻轻蓝又轻叹一声,接着说:「然而,爱情,其实最不需要的就是理智……你评估了追与不追的成本收益比,很理智,可你破坏了一份原本可能很美丽的爱情的全部魅力!你这个莫名其妙的男人!」
沈惜盯着喻轻蓝的双眼,无奈地咬着嘴唇。
「好啦,我其实就是觉得很遗憾。」喻轻蓝不忍看到沈惜这幅失神的模样,「我不会说你错了,真的。不管怎么说,你的选择很难。而且你不是一时冲动,圣徒精神发作,而是坚持到了今天,还准备一直坚持下去,更难。」
沈惜耸耸肩,没说话。
「我一直以来的一个疑问呢,算是解了。」喻轻蓝捧起茶杯,呷了一口茶,沈惜见她杯中茶水已不足四分之一,起身又给她续了一杯。
「我今天想和你聊的,其实不是你和嘉嘉的事。这个只是突然想起来了而已。我关心的,其实是上个星期电话里,你表现出来的,怎么说呢,迷茫?还是……总之就是怪怪的。你怎么了?」
沈惜挠了挠太阳穴。拥有一个对你无比了解的女人,有时也是一件头痛的事情,何况他还有不止一个……
好在这几天一直没和沈惋通电话,不然,自己的情绪波动恐怕也瞒不过这个双胞胎姐姐吧……
上周三送施梦萦回家那天,她的表现刺激到了沈惜。
沈惜在感情上从来都秉持审慎但决绝的态度。想了解宋斯嘉和她男友间的感情,他会用上几个月的时间反复观察;下决心决定不打扰宋斯嘉的感情生活,他能做到在她面前至今不露半点声色;为尝试和施梦萦继续感情,他能花上大半年的时间来磨合两人间的问题;一旦决心分手,他又不会为施梦萦表现出的足以打动许多人的坚持和痛苦而心软复合。
但是上周三,沈惜还是有了那么一丝触动。他坚定的心思受到了一波冲击。他惊讶地发现,自己竟然产生了一丝从未有过的动摇。这种动摇对他是那样的陌生,在他的记忆里,这几乎就是破天荒的第一次,他对一个自己深思熟虑做出的决定而产生的动摇!
与其说是施梦萦触动了他,不如说是这种陌生感触动了他。
沈惜六岁丧母,十四岁丧父,作为小家庭里唯一的男性,以弟弟的名义,却像哥哥一样照顾着双胞胎姐姐,把95%以上的遗产都留给了她,一路凭自己的能力和个性稳稳走到今天。对于这样的一个的男人而言,自信很重要。情绪上的陌生反应,很容易带来莫名的疑虑和不安。
所有的负面情绪,往往是个套餐。在产生了疑虑和不安后,沈惜隐隐就有了些对施梦萦的歉疚。这也是从未有过的。对于和施梦萦分手这件事,他偶尔会有些遗憾,但从未有过歉疚。
见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