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党争之兴】(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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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神宗见饥民以石为粮,立刻传令停止先年不时征取,并派遣官员分往各方进行救济。

明万历十六年公元1588年正月初9日,在湖广承宣布政使司黄州府蕲州有百姓:刘汝国,因之前参加梅堂军领导的农民造反事件,又在梅堂军首领:王安,被杀之后继任首领。

现在被明军追捕潜逃到了湖广承宣布政使司黄州府,与南直隶安庆府太湖县、宿松县,一带地区重新集结力量抗明,自称为「顺天安民王」。

恰好时值旱灾,饥民多数从之,队伍迅速发展到了数万人,以焚烧官府、驿站,劫掠富商乡绅田产粮食为生,用来救济广大饥民,并与官军展开殊死搏斗。

先后杀死明安庆卫指挥使:陈越、明黄州府判官:陈策,使得朝廷惶恐不安!遂命令湖广都指挥使司各地卫所和南直隶五军都督府调集大批军队,分兵进剿围攻梅堂军。

2月初3日,梅堂军首领:刘汝国,被明军围困在安庆府地区,让太湖县乡兵:张惟忠,给抓获献俘明军斩于安庆卫指挥所,部众二百五十余人全部遇难,此次梅堂军造反失败。

7月21日晚上戌时,南直隶苏州府、松江府,等地东风怒卷,导致太湖水涨潮高达二丈,大风拔木仆屋,田禾皆被淹没。

7月27日以后又有大雨经旬,昼夜不绝,禾苗腐烂庐舍漂没,居民大饥,复又起大疫,迫使米价暴涨,斗米白银二钱、斗麦白银一钱。

时人啖糠屑,以豆饼作粥,继而又以草根树木为食,饥民尸体甚多,饿殍填塞,街巷濠堑浮死遍野,舟船皆不能行,城内外积骸如山。

朝廷不得不下发南直隶各部衙门库银,用来赈灾安民以定人心。

9月20日,因明甘肃总镇总兵:刘承嗣,约束太严,时常鞭挞部下,饷银又不按时供给,惹得部众遂反抗起事,持刀欲杀明甘肃总镇巡抚:曹子澄,以此来要挟陕西行都指挥使司都司府发放军饷。

朝廷得知后立刻罢免了明甘肃总镇巡抚:曹子澄,和明甘肃总镇总兵:刘承嗣,的官职发放去陕西行都指挥使司肃州卫边疆。

10月初4日,明都察院右都御史兼总督河道:潘季驯,建议河防八事,上奏道“一;久任部臣,说水性有顺逆,河情有分合,地势有险夷,只有久任才能熟悉情况。二;责成长令,说理河如理家,今沿河州县长犹家长,调集夫役,备办物料,宜有专责,州府县官亦有总理之责。三;禁调官夫。四;预定工科。五;立法增筑。六;添设堤官。七;加帮填土。八;接筑旧堤。”

这八条治理黄河、长江,决堤之道均被明神宗批准录取。</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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